中国大陆屡揭冤假错案,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了司法责任制防止情况蔓延,宣布实行检察官终身责任制。首批加入问责制的200多名检察官,7月17日宣誓正式投入检察业务工作。有蒙冤警察希望此举彰显司法进步;但也有前检察官认为,再好的政策若不执行,如同废纸。
中国检察官有“对刑事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和“对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两项主要职能。检察官决定是否立案或起诉,对案中被告的证据是否真实起着关键作用。
不过,由于冤案错案屡见不鲜,在民间的舆情沸腾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各级检察官对案件“终身负责”。 中国的7万1千多名检察官,经过遴选,首批加入问责制的228名检察官,7月17日上午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蒙冤警察李立富认为,检察官问责制可以体现司法在进步,可是究竟能否起到作用现在还是言之过早。
李立富说︰“应该是司法进步,今后的发展趋势也应该这样。可是现在的形势,本应该有错就要纠正过来,但是现在没有启动这个纠正程序,只是口头推来推去。案件一天不纠正,我们蒙冤警察一天都不会停止申诉的。”
曾经是检察官的安徽省维权人士沈良庆认为,某种程度上,再好的政策若不执行,如同废纸。
沈良庆说︰“不光是在司法,在很多工作中都是这样,有一些比较成功的做法会模仿,但实际上只是一种形式。在司法独立的情况下做有用,司法不独立的话,不是说所有规定都不执行,在某种政治需要的时候规定可以很严,但是执不执行就是另外一回事。”
今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曾经强调,要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紧扣“选人、授权、明责”三个环节。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逐级遴选制度。
曹建明说︰“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据官方媒体报道,首批入额的检察官约占编制总数32%,平均年龄47.5岁,平均法律工作经历年限为23年。
早在2013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提出建立检察官办案终身责任制,回应落实中央政法委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以便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片面追求立案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等。
其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发布相关意见和要求,把整个终身责任制的内容具体化。
特约记者︰丁汶淇/责编︰石山/陈平 网编: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