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喜案律师退庭抗议复印件审案

中国“新公民运动”两名成员丁家喜和李蔚案周三在北京进入第二天庭审,被告人的两名代理律师发现公诉方举证材料全都是复印件,提出法庭提供原件遭拒绝,认为严重违反相关法律,两名被告的两位律师愤而退庭,以示抗议。法官则对律师处以罚款。

丁家喜与李蔚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件,周三上午八点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继续审理。两名被告的律师隋牧青和蒋援民不满法庭拒绝提供证据的正本,只提复印件,开庭约一小时后,提出退庭抗议,另外两名律师则继续在庭内辩护。

关注庭审的广州维权人士李小玲上午告诉本台:“现在两名律师退庭了,不愿意再参加庭审,是因为他们拿出来的庭审材料全是复印件,两个律师都在抗议,离开了法庭”。

李 蔚的代理律师蒋援民中午对记者讲述事件经过:“今天继续开庭质证的时候,因为丁家喜提出来,委托律师替他核对原件,进行质证,我们在质证的时候,要求出示 原件,后来法院把一车卷宗拿给我们,有一百多本,我们拿过来一看内容,全都是复印件,没有一份原件,我们要求出示原件,法院拒绝,我们就提出,如果你继续 强行开庭这是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和刑诉法解释行为,我们将退庭,他(法官)就威胁我们,如果我们退庭,他就写司法建议,要求司法局对我们进行处罚。隋牧青 律师提出抗议,他就对隋律师处以一千元罚款。我要求退庭,他不准我退庭,他说法庭纪律规定,不得随便走动,不得离庭。我说,我今天不是随意走动,我是退 庭。随后,隋律师也出来了”。

退庭抗议的隋牧青律师说,上午丁家喜要求提供控方证据的原件:“丁家喜要求控方提供书证的原件,这个说起来非常不好意思,昨天我们并没有要求控方提供原件, 但是提这个要求合理合法,法院提供不了,经过合议,法院认为没有必要,说案件的原件在另外一个法院,不能因此而拖延诉讼,我们不同意这样的说法,因为用复 印件没有法律根据,但是法官仍然强硬开庭,我和蒋援民律师退庭抗议,我被罚款一千元”。

隋牧青说,法院此举是对当事人程序正义的践踏,他强调退庭是表示抗议,并非拒绝辩护:“我退出法庭只是暂停诉讼,并不是拒绝辩护,如果法庭依程序提供原件,那么我愿意继续参与诉讼”

稍后,专程赶到北京处理律师纠纷的广州市司法局及深圳市司法局人员向隋牧青录口供取证,又向蒋援民了解情况。据称,司法局人员表示,对律师在法庭遇到的问题,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蒋援民律师说,用复印材料审案,无法接受:“检察院用复印材料起诉,本身就违法,法院以复印材料立案审理,也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庭审理用复印件举证质证,更是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记者:你们所接触的当事人的案卷中,有没有不是复印件的材料?

律师:没有,因为他们当时提供给我们的是光盘,我们相信检察机关,相信法院,认为是对卷宗原件的扫描制作的光盘,但是没有想到检察院和法院竟然欺骗了我们律师,欺骗了被告人。

曾经出任过法官的蒋律师还说,此类事件闻所未闻:“我当过法官,我从来没有发现过用复印材料进行立案、起诉、开庭、审理、举证、质证,海淀区法院这种违法行为开创了世界司法的先河,下午他们继续开庭,我不会到庭,隋律师也不会去”。

隋牧青律师认为,法庭拒绝提供证据正本,不符合法律要求,他将考虑向最高人民法院投诉。

这次庭审由上午八点开始,至下午五点半结束,丁家喜的另一位律师张科科傍晚告诉记者,法官称,择日宣判。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林迪/申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