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勋等三人公民举牌案法院第三次延期

与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案有连带关系的黄文勋、袁奉初、袁小华公民举牌案,其代理律师近期受到湖北赤壁市法院通知,审判期限第三次延长至2月10日。代理律师表示,现行法规没有规定法院延期次数,相信郭飞雄案宣判之后,赤壁法院才会作出宣判。律师曾提出与郭案合并审理,但被拒绝。

广东南方街头运动参与者黄文勋、袁奉初、袁小华,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羁押已一年八个月。代理律师近期收到赤壁法院第三次延期审理的通知。黄文勋委托的辩护人罗立志律师星期六(1月24日)告诉本台:“赤壁市法院以邮寄的方式给我们寄来了通知书。第三次延长到2月10日。他说,黄文勋一案经过三次延期,审理期限到2015年2月10日止”。

记者:一般是几次,两次吗?
回答: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一般是三次,这个三次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诉讼法解释也没有规定延期几次,按照惯例,一般不会超过三次。

2013年5月25日,黄文勋、袁奉初、袁小华、陈剑雄(陈进新)、李银莉五人在赤壁市政府门前举牌,展开“光明中国梦”行动。他们宣传民主理念,呼吁民众参与推进民主化进程,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非法集会”等罪刑事拘留,7月13日,李银莉和陈剑雄获取保候审,其余三人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正式批捕。羁押至今。据称,在羁押期间,五人遭受酷刑。

罗立志律师称:“类似案件赤壁市法院肯定做不了主的,想把这个案子推给上面决定,以后自己承担的责任会小一些”。

记者:他们这个案件是否跟郭飞雄是同一个案子?
回答:关联性比较强,由于侦察机关的不同,他们把它变成两个案子。

罗立志还表示,在审查起诉阶段,他们曾要求该案与郭飞雄案并案审理,但法院没有答复:“我们向赤壁市法院要求并案审理,郭飞雄案的辩护律师也向广州的法院要求并案审理,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记者:这个案情复杂吗?
回答:是非常之简单的。他们主要是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开。没有其他的案情在里面。

郭飞雄、孙德胜案的辩护人葛文秀律师曾向广州法院提出并案审理的请求书中写道,本案起诉书已明确袁小华、袁奉初系本案同案人,袁小华、袁奉初的笔录内容的大量事实直接与本案被告杨茂东、孙德胜相关,并且赤壁案的主要侦查工作系由广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完成,也就是说赤壁案被告人的行为发生地是在广州。可见,无论是基于《刑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还是基于上述六部门的规定,本案与湖北赤壁黄文勋、袁奉初、袁小华一案都应合并审理,所谓的“同案人另案起诉”真的是毫无道理。

袁奉初委托的陈科云律师周六对记者说,法院三度延期审理,估计在等广州法院的判决:“延期的理由肯定是不成立的,我们分析等广东这两个案子宣判以后,他们才胡开庭”。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胡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