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峰案招远看守所开庭 转发网贴被例主要证据

在中国大陆,因转发网帖而被控“寻衅滋事罪”的山东网民王江峰被控“寻衅滋事罪”案,3月23日在山东省招远市看守所内开庭审理。王江峰的妻子作为案中证人却被法官拒绝出庭。庭审进行两小时,被告代理律师为王江峰做无罪辩护。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再审。

被称为“网上言论成呈堂证供”第一案的网民王江峰“寻衅滋事案”,3月23日上午九点许,在山东招远市看守所内开庭审理。王江峰的妻子孙文娟当天上午告诉记者,她被拒绝以证人身份出庭,其余6人获准旁听:

“我们刚才8点45分开始办理旁听手续,发生了一点小冲突。他们只准三个人进去。我们的李律师进去跟他们协调,他们再允许增加三到四个人去旁听。我进去之后,因为我是证人,又被撵出来了。所以家属只有两个人旁听。后来增加了四个围观者,现在进去旁听的是六个人”。

中午11点零5分,法官宣布休庭后。王江峰的辩护律师之一李永恒接受本台采访时说,上午的庭审围绕控方出示的电子证据,进行举证。律师则要求控方具体说明其当事人共发出几条违法言论,对方含糊其辞,无言以对。他说,法院最后决定择日再审:

“上午的举证还没有完成,律师下一回要把电子证据每一份都核实。所以因为这个休庭。主要是(王江峰)在微信及QQ群发表的意见等,我们要一份一份的核实是在什么时间发表的,什么内容,我们都要看一下”。

李永恒说,控方指被告人王江峰发表的网贴有诋毁国家领导人的成分:

“检察官也没有指单独是哪一条写的(违反),我们让他固定(证据),要说明是哪一条帖子,哪一句话或哪一张图片,然后就休庭了”。

记者:控方主要指哪几条?

回答:他没有说条数,只是说多次,他用了一个笼统的概念说多次发表了什么。我们对“多次”(表述)不同意,我们要求具体落实多少条,多少张照片。他的起诉书就是说(王江峰)诋毁、谩骂、敌视国家领导人和现任国家领导人。

李永恒律师说,他和另一位辩护人祝圣武律师,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当天有十多人到看守所外声援王江峰。王的妹妹在庭审之后对记者说,她在旁听之后感觉到,她哥哥其实根本无罪:

“通过这次旁听,我感觉我哥哥做的这些,确实没有罪。公诉人提供的那些内容,根本构不成我哥哥被控的寻衅滋事犯罪”。

去年9月9日,王江峰被招远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时被抄家。他的三部手机和一部电脑主机及很多上访材料被抄走。28日其家中再度遭警方查抄。两周后,招远市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目前羁押于招远市看守所。此案原定于2月20日首次开庭,但法官庭前4天通知家属,导致家属来不及委托辩护律师。不过,上次开庭10分钟就休庭。

网络活跃人士王江峰曾是招远市蚕庄供销社主任,2003年被因职务侵占罪判刑6个月,缓刑一年。王不服判决,坚持上访申诉,被多次行政拘留。地方当局甚至在2013年对其作出劳教一年的决定,理由是王江峰到联合国开发署上访,后在同年七月将其释放。他此次被起诉前,当地公安指他操纵访民上访。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石山、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