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曝看守所被羁押人员遭警察“性虐待”

在广州,律师李金星4月2号会见了被拘押的维权人士郭飞雄。郭飞雄向律师揭露,他所在广州天河区看守所内,在押人员遭到看守恐吓、羞辱,并强迫脱下内裤等变态动作,其过程有视频为证。他要求当局调查这起严重的警官“性虐待”丑闻,追究责任,呼吁全社会关注和谴责天河看守所内的虐囚案。律师表示,将于下周会见郭飞雄了解是否因揭露真相而遭报复。

备受海内外关注的广州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目前被羁押在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内。李金星律师星期四(4月2日)在看守所会见郭飞雄后,当晚公开其当事人所反映的天河区看守所人员以各种威逼、羞辱等变态手段,性虐待在押人员的情况通报。李金星律师称,与郭飞雄先生就所述内容反复核实两遍无误后,根据郭飞雄嘱托,予以公开。

郭飞雄在通报中提道,3月25日下午3至4点,天河区看守所一个姓“甄”的警官(警号043610),带着另外两个二楼的警官,到其所在的监号例行“查箱”,强迫所有人脱光短裤(我除外,我第一次就拒绝这种有辱人格的检查)。郭飞雄当场提出,天河看守所李教导员已经公开指出C110仓查箱的时候不能脱光内裤,甄警官咆哮大怒,照样强迫。这时,另一名警官把郭拉出监仓,郭在外面听到里面传来剧烈的声音和一个老头痛苦的喊叫。20分钟后,郭回到C110仓,一位年近60岁的吴姓在押人员告知他,刚才被三警员勒令退下短裤到膝盖,而后甄等三名警官用手掏了几把他的生殖器,而后又拍他的屁股。他觉得受到了严重的性侮辱。这一切都有录像为证。

而另一位高姓在押人员告知郭飞雄,三名警官强迫他脱光衣服后在房间里跳,他年龄大,落地声音有些响。他们还用脚像强盗一样猛烈踢坏5、6个公用箱。一名曾经给在押的维权人士孙德胜戴过背背枷(一种酷刑戒具)的二楼警官对高说:把你调到我的仓,我整死你!这是一起严重的警官虐囚丑闻,“性戏耍”丑闻!我要求公布、调查、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我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和谴责天河看守所这种全国罕见的借“查箱”为名的虐囚丑闻!

李金星律师星期五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

“实际上并没有直接侮辱他(郭飞雄),这是发生在他监舍,非常严重的事件。我公布的都是和他逐字逐句核实的,没有超出的内容。在看守所内最严重的酷刑都可以发生,这种行为,如果在中国做过辩护律师的,肯定一点都不感到奇怪。我们大量接触到在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案,所以对这些一点也不奇怪。他希望这件事能够公开之后,能够促进天河看守所以及其他看守所能够改进,不要再出现类似的丑闻”。

本台星期五就此致电天河区看守所值班室查询该看守所“性戏耍”被羁押人员。接听电话者拒绝就此回应。他说:

“电话中不接受了解,你有什么问题你到大门口来,向门岗咨询,那里有干警,有穿制服的领导,你去找就可以了”。

记者:我想了解这件事?

回答:我们不接受采访,不接受查询。

李金星说,中国看守所的人权状况虽然有所改善,但程度远远不够:“因为我们长期以来,社会对看守所的人权问题关注不够,况且他是一个非常封闭的体系,就导致出现一种完全没有制约的权力,看守所的人权状况应该是普遍的,近年来虽然有些好转,但是,我认为非常不够的,这(天河看守所)只是其中之一”。

记者:您跟郭飞雄聊了多久?

回答:聊了一下午。我们希望国内外各界能够继续关注郭飞雄的案件,当局能够无罪释放他。

广州律师隋牧青表示,部分看守所人员有心理问题:

“这些人(在看守所)时间久,都很变态,我也认识很多包括管监狱的。监狱很多工作人员离婚了,夫妻两个如果有一方常年管犯人或嫌疑人,都难免会变态,甚至影响到家庭”。

隋牧青说,虐待被羁押人员属于心理变态只是一个方面,关键在于权力没有制约。

李金星律师表示,已经和郭飞雄约定下周会面,如果届时无法正常会见他,必已经遭受酷刑而不安全。李律师就郭飞雄反映的严重“性戏耍”、“性虐囚”丑闻,将展开系列举报、控告。他发表四点声明包括:请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三级检察院立即依法封存监所监控视频。

对郭飞雄先生反映的上述事件,启动调查程序并尽快将结果公布于天下。

(特约记者:乔龙;责编:胡汉强/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