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哈木被判无期当庭抗议 律师坚持案件应由北京审理

新疆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控“分裂国家罪”,本周二在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伊力哈木的两位律师表示,被告人当庭表示“不服”,提出抗议,稍后将提出上诉。律师仍坚持案件应该移交北京中级法院审理。

北京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控“分裂国家罪”案,星期二中午在乌鲁木齐中院一审宣判,法官在念完长达66页的判决书后,宣布伊力哈木“分裂国家”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辩护人李方平律师在庭审结束后告诉本台,其当事人对判决不服“伊力哈木当庭表示不服”。

另一位辩护人刘晓原律师告诉记者,法官作出宣判后,伊力哈木提出抗议。

“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伊力哈木当庭说了一句话,对判决不服,表示抗议,就被带出去了。”

新华网周二报道称,长期以来,伊力哈木·土赫提以“维吾尔在线”网站为平台,利用其大学教师身份,通过授课活动传播民族分裂思想,蛊惑、拉拢、胁迫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加入该网站,形成了以伊力哈木为首要分子的分裂国家犯罪集团。在伊力哈木的领导下,以分裂国家为目的,组织、策划、实施了一系列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

报道引述判决书称,伊力哈木为达到其分裂国家、寻求新疆独立的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撰写、编辑、翻译、转载百余篇分裂国家内容的文章,大肆传播分裂思想,恶意攻击国家的民族、宗教、经济、计划生育等政策及措施;杜撰中央民族大学发生汉族学生群殴维吾尔族学生事件,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对立,为涉疆暴恐案件制造借口,鼓动暴力行为;并杜撰社会问卷调查报告,以虚假数据伪造支持独立和“高度自治”的虚假民意。

伊力哈木在辩护中表示,他一直以来拥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从没想过分裂国家,没有参与任何分裂活动,更没有组织什么所谓的分裂组织。他提倡依法治疆,包括落实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尊重法制,尊重人权,让各民族公正地分享发展的成果,平等就业消除歧视。

李方平律师上周与伊力哈木沟通后曾对本台表示,其当事人已经做好准备,只要法庭判他有罪,将提上诉。

总部设在纽约的“人权观察”组织对新疆法院这一判决表示强烈谴责。

该组织中国部主任苏菲•理查森周二通过Twitter说:“伊力哈木一贯地、勇敢地且明确地,以和平方式倡导不同族群及其与国家之间的理解与对话,如果北京是这样定义‘分裂主义’活动,新疆当地和族群之间的紧张将难望平息。”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周二被记者问及伊力哈木被判刑时回应称,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司法机关会依法处理案件。对于欧盟等国家多次促请中国释放伊力哈木,华春莹表示,中国一向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干涉中国的司法和主权。

刘晓原表示,法官对伊力哈木重判在意料之中,但判处无期徒刑则出人意料。

“这样的判决既有点出乎意料,又在意料在之中。出乎意料是我分析,他们把他带回新疆(审理),我想他们肯定要判,不管事实上、法律上站不住脚,他们也会判,我是做了无罪辩护,但我想会判这么重吗?我预计很可能会判他15年。我在辩护词提到了,你重判一个发出不同声音(的人),虽然他的声音更多的是批评,更多的是批判,他也有很多建设性的声音。”

现年44岁的伊力哈木是中央民族大学国际结算专业的副教授。他于2006年创办的“维吾尔在线”网站,成为让中文世界了解新疆问题真实状况的重要窗口。他因经常发表捍卫维族人权的言论,并多次公开质疑北京高压统治新疆,因而遭到当局长期监控。

刘晓原律师认为,根据有关司法管辖权的定义,伊力哈木应在户籍地北京审理。

“这个案件从管辖权来看,我还是坚持原来的观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没有权力管辖此案的,他们没有遵守法律程序的规定,他们硬是把他抓回去审判,这个判决能公平、公正吗?会理性吗?因为谈论的都是新疆问题。”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维族义工浦飞对法院判决表示:“我只知道到现在为止,中国当局并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佐证伊力哈木是所谓分离国家罪的一些相关手段,第二,法庭闭门审判,我们对法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

浦飞认为,即使伊力哈木提出上诉,也不会改变当局的判决。

“对这种政治判决,他们的司法决定已经做好了。”

总部在德国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专门就伊力哈木被判无期发表声明说:“中国对伊力哈木.土赫提的政治迫害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息,让那些希望通过法律程序和提出合理建议改变维吾尔人现状,对中国还抱有期待、摇摆不定的维吾尔人彻底失望。”他还说,“伊力哈木的悲剧证明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在中国根本不可能”。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申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