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代理法轮功案件的北京律师董前勇在河北邯郸地方法院两度遭法警殴打及法外拘禁。该法院当天审理6名法轮功学员案,警方如临大敌,阻止公众旁听。
中国各地法院审理法轮功学员案件,历来被称为是“敏感案件”。10月11日,北京律师董前勇、江西律师张赞宁等作为法轮功学员的辩护人,当天在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法院参加庭审,先是遭到法警刁难,后又被扇耳光及反扭胳膊,导致轻微伤。
有律师当天告诉记者,上午八点多,董前勇律师被法警禁止携带随身包裹进入法庭。董律师向主审法官柳延峰申请说道:随身包裹里都是案卷材料,可以开包检查。遂被法官带到隔壁办公室开包检查之后,依然不让董律师带包进入。其后发生法警打律师事件。
董前勇律师当天下午向自由亚洲电台讲述事发过程。他说,他代理的一位警察法轮功学员案,当天法警在距离法院五百米处就设立了关卡。在进入法庭前,他遭到刁难:“在法院五百米之外就有警察拦截,查验身份证以后,到法庭门口的时候,主审法官柳延峰要求我不准带包进去。我说这个包内,你们可以看里面的资料,看完以后,他们还是不让带入(法庭)。然后冲进来很多法警,其中有一个便衣人员。我问你是什么身份?他说,你管我什么身份,旁边一个法警说这是中院的。我说,今天肥乡县法院开庭,你中院的来干什么?法警非常生气,上来就打我两个耳光。把我打倒在办公室的一张床上,眼镜都打掉在地”。
董律师又再次质问法警为何打人,法警回答打人是强制手段的一种。他说,法警还抢走他两部手机:“我要求主审法官柳延峰庭长处理法警,他就借机离开了。我就喊‘法警打人’。我说要去检察院控告法警打人,你们必须要处理打人的法警。然后我就摸了一下手机。法警就抢我的手机”。
董律师稍后向法院有关部门投诉,但再遭到法警暴力对待。他称:“冲进来几个人把我按在沙发上,强行将我的胳膊扭过来,我的胳膊到现在还疼。又把我的公文包全部打开,翻了个底朝天。对我身上也翻了半天。后来不让我辩护,就让我走”。
多次代理法轮功学员案的董前勇律师曾因代理王宇案,2010年9月1日在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出庭时,被法警殴打。据报,2015年4月22日,沈阳沈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涉及邪教罪的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案,董前勇律师被法警掐脖子,暴力驱逐。
对于这一次被殴打,董前勇说,他的当事人是邯郸中级法院前政治处警察,因涉嫌法轮功案受审,原本六名被告有四位律师出庭辩护。但其中一位律师被法官要求被告家属解除了委托:“我的当事人岳从川(音)原来是邯郸市中级法院政治处的警察,因是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开除公职。这次是6名法轮功学员今天开庭。这个案子本来有4位律师”。
当天出庭的张赞宁律师对记者说,当天法院处处设卡:“设立很多卡,凡是能进入法院的通道都设了卡。就是要控制公民自由旁听,而且他给家属的旁听证,我们一共6个被告人,只发5张旁听证。一个家庭只能来一个人都不到。其中有两个家属担任了他亲属的辩护人。它称已经有家属做辩护人了,就不再发给家属的旁听证了”。
11日下午,董前勇律师将控告信送交肥乡县检察院,要求调查律师被殴打事件。
特约记者:乔龙 主编:石山、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