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余文生向最高检控告五法官枉法裁判

中国维权律师余文生3年前因 “支持香港占中”行动被捕,在被拘押期间遭受酷刑。他近日起诉两名施暴警察,但被北京市区两级法院驳回。余文生11月14日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说,他已向最高检等部门控告处理他诉状的一、二审五名法官和一名陪审员涉嫌枉法裁判。

余文生律师起诉的五名法官及一名陪审员是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一审审判长刘冲,审判员李强,陪审员王振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二审审判长朱印以及审判员胡红莲和路平,指控六名被告人涉嫌徇私枉法、枉法裁判。他本周二(11月14日)接受自由亚洲亚洲电台记者采访时称, 2014年10月,他因涉嫌支持“香港占中”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抓捕,在被羁押99天期间遭受酷刑,被关死囚牢61天,无法保证睡眠及不准见律师。对其实施酷刑者是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警察冯盛名、韩超。

余文生曾向大兴区法院起诉冯盛名和韩超,但被法官驳回。他说:

“我这一次主要针对一审二审的主审法官,对他们进行刑事控告。因为他们在没有进行审判的情况下,就以证据不足,驳回了我的起诉,不予受理。所以认为他们涉嫌徇私枉法和枉法裁判。因为‘证据不足’只有通过审理之后,才能认定证据‘足’与‘不足’”。

余文生认为,他向法官提供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每天提审我达到16、17个小时。我被羁押的99天里被提审近200次,(2014年)11月1日到5日对我实施酷刑。当时把我的手臂环绕到铁椅子上,铁椅子又高,还带棱角,根本绕不过去。他们硬是把我的手臂掰过去,给我戴上手铐,不断拧紧。那时候真感觉生不如死”。

余文生还说,在此后的70多天,冯盛名、韩超一直审讯他,甚至以酷刑威胁,迫其签下“不聘请律师声明”。酷刑导致余文生患上小肠疝气等疾病。

曾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五年的成都作家谭作人对本台记者说,警察对良心犯事实酷刑,时有耳闻,之前有高智晟律师,还有辽宁异议人士姜力均:

“姜力均遭受酷刑,他进行了申诉和控告,但是都没有得到受理。这说明执法机构,甚至高层,对这种酷刑默认或默许。实际上这是一种变相的支持方式”。

谭作人说,公安对羁押者采取酷刑,不符合中国强调依法治国的形象,况且中国早已加入关于人权方面的国际公约。他敦促有关当局对施暴者展开调查,并追究刑事责任。余文生已将控告信寄往最高检察院、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等五个部门,同时要求最高检根据刑法第399条的相关条款,对实施酷刑的两名警察,对涉嫌枉法裁判的审判人员绳之以法。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石山/嘉華 网编: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