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饥饿中受审18小时 广州法官抢走被告人辩护词

在广州,天河区法院11月29日开庭审理维权人士郭飞雄、孙德胜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庭审持续18个小时,于30日凌晨三点才结束。被告律师表示,法官抢走被告人最后陈述被辩护词。郭飞雄当庭抗议。法官宣布庭审结束,择日宣判。

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孙德胜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星期五上午九点多,在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官采取18个小时不间断审案方式,导致被告人在庭上极度疲惫,再三要求下,才准吃饭。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的代理律师之一李金星星期六告诉本台:“郭飞雄要作自我辩护,还没有到最后自我陈述阶段,自我保护说到一半的时候,法官就强行打断,不让他说。当然我们的辩护也是不停的被打断。最后陈述,法庭直接剥夺了郭飞雄陈述的权利。孙德胜的最后陈述,法庭也没有给他进行下去。”

李律师说,郭飞雄当天在饥饿中受审。

“早晨,郭飞雄是在看守所没有吃饭,中午,据他说在法院里吃了一丁点,饭很少,到晚上6点40分时,他饿了,他要求自己能够在吃饭之后,再继续庭审,但是法官非常野蛮,不允许他吃饭。导致郭飞雄似乎坚持不住了,明显看到他很痛苦,很难受的样子。”

李金星说,整个庭审弥漫着硝烟,法官态度极其恶劣。

“他们所谓证明郭飞雄在南方周末事件中的录像,也没有敢让我们复制,录像显示在南周事件中,大家都是非常平静,祥和,理想的表达诉求。我们告诉法庭,通过这些镜头能判人有罪的话,十年以后,我们回忆说,这是中国法制,人权保护的耻辱。”

起诉书指杨茂东(即郭飞雄)参与2013年《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事件的声援活动,并到越秀区广州大道中南方周末报社门口举牌、演讲。与孙德胜策划“街头举牌”、“快闪”等活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孙德胜的辩护人陈进学律师周六对记者说,庭审在凌晨2点50分结束,也是执业以来,首次遇到如此庭审。

“法官在没有听完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情况下,强行终止庭审。审判长无数次粗暴的打断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发言。郭飞雄的最后陈述都没有作,郭的辩护资料都给法官直接拿走,不给他。审判长说,你就说(口述)。孙德胜的最后陈述几次被打断,强行结束庭审。18个小时庭审,中间只休息一小时。我们路上洗手间,还有警察跟着,开着执法记录仪上洗手间。”

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表示,法官不采纳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要求,只接纳公诉人的建议,非常不公平。其弟弟在法庭上直斥庭审是莫斯科公审。

“最后杨茂东最后陈述的时候,陈述材料被抢走了,我们当时很愤怒,我在法庭高呼法官无耻,不公正执法。杨茂东本身150斤体重,现在最多120斤,面色蜡黄,走路也不太稳,有点飘。杨茂东还让我们带出话说,这是莫斯科公审的复制。”

莫斯科公审是20世纪30年代前苏联大清洗时期由斯大林主导的一系列“摆样子公审”。审判的受害者包括大部分健在的老布尔什维克,以及苏联秘密警察的领导层。斯大林死后,由赫鲁晓夫揭示,莫斯科公审现今被公认为是“摆样子公审”,判决皆为提前确定,并通过拷打、威胁被告人家属等方式强迫被告人认罪,以便正当化。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