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海口市,延宕了23年之久的一宗冤案的受害者陈满的律师王万琼,近日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向陈满赔偿损失966万元。王万琼 律师30号出席了海南高院的赔偿案听证会。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陈满 1992年12月在一起杀人放火案中被错误锁定为凶手而遭逮捕,两年后被判处死缓。 今年2月1号,沉冤得以洗雪,陈满获得释放。此时,陈满已失去自由近23年。
3月中旬,在中国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 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说,陈满案是司法的一个“痛点”,现在得以纠正,“是国家法制的进步”。
旅居美国的中国事务评论家刘念春表示,陈满一类冤案的造成要从制度上找原因。 他指出了一个许多人都看到,但不是人人都注意的事实: 中国当局在纠正反右等运动中的错误、提出所谓“平反”的时候,从不向受害人公开道歉:
“(当局认为)已经向你作出赔偿了,没有必要向你道歉。”
中国律师杨在新在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官方在纠正冤假错案的时候,用“司法进步”一类的漂亮话往自己脸上贴金是一种“诡辩”:
"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生命健康被损害十年、八年、几十年, 等于毁了一生,你怎么纠正都是难以弥补的损失。"
这位律师表示,中国冤假错案的根子是司法腐败:
“必须在政治体制、司法体制等方面下工夫,给人民更多的人权、自由权利、监督(司法运作的)权利。”
杨律师说,中国反腐以来,司法人员的作风有所改善,但是司法部门并没有保障民众的权益不受侵犯:
“我现在接触的法官也好、检察官也好、公安机关、政府人员,他们确实是有所收敛…… 但是强征强拆一类的很多冤案还是照样发生。”
据博讯网报道,王满的律师王万琼表示,海南省高院的赔偿案听证会“尚未出结果”,各方还会有“进一步的协商和沟通”。
(记者: 杨家岱;责编: 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