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等40余位法律界人士星期日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废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北京律师谢燕益、王宇对江平等人的提议表示赞成。
江平等40余位法律界人士在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信中指出,对卖淫嫖娼人员的收容实质上是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手段,然而中国《立法法》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也就是说,《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作为一项法规,不符合《立法法》的规定。另外,中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卖淫嫖娼行为只给予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所以,《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也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
江平等人的信最后说,卖淫嫖娼人员收容制度“于法无据,不合时宜,制度安排不合理,应当予以废止”。
北京知名律师谢燕益、王宇表示,江平等人的提议应予肯定。谢燕益律师说:
“(对卖淫嫖娼人员的收容教育)是一种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它对整个法律制度的有效性和权威是一种危害。”
王宇律师也说,对卖淫嫖娼人员的收容教育与正常司法程序相悖:
“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必须经过检察机关或法院的批准。”
谢燕益律师说,废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将是对中国司法制度的完善与改革,但是要真正废止这个《办法》也不是容易的事:
“要真正把它废止的确有一定难度。”
王宇律师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但是她说,她对江平等人的提议被采纳抱一定希望:
“江平教授这些学者、律师在国内还是有一定声望的,(对他们的提议最终被采纳)我应该还是看好吧。”
(记者:杨家岱;责编: 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