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深州以虚假死亡、失踪证明核销贷款案18号在景县人民法院宣判; 二名被告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二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河北深州2名派出所所长和2名信用社主任一审被判定犯有滥用职权罪。他们的主要犯罪事实是:深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改制、组建商业银行过程中,被告人为了达到改制组建所要求的不良贷款率低于3%的指标,伪造了68份借款人和保证人的死亡或失踪证明,由相关村委会和派出所加盖公章后,上报并核销不良贷款130多万元。因为“被死亡”、“被失踪”的人有的仍有偿还能力,所以信用社得以收回被核销贷款近10万元。“被死亡”、“被失踪”的人中有不少人是当地官员。
此案所涉金额不算特高,但涉案人的作案手段可谓卑劣。
然而,作案人不了解的是,信用部门和贷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会因为不良贷款的核销而归于消失。
纽约城市大学教授夏明表示,河北深州以虚假死亡、失踪证明核销贷款案反映了中国地方财政的窘迫以及金融体制的结构性问题;首先,中国的地方财政在一些地方已经窘迫到让官员鋌而走险的地步:
“地方政府除了赖帐、用不正当的方式逃帐而外,基本上没有别的选择了。”
夏教授说,政府官员的权力不受制约的后果是可怕的:
“制度允许官员掌握的生杀予夺的大权多么恐怖!它可以使任何人-- 包括一些官员-- 从文档上、从法律意义上消失。”
夏教授表示,中国应当完善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估制度:
“中国还没有建成一个开放性的、统一的、透明的、为市场经济服务的(金融)体系。”
北京律师李春富说,深州以虚假死亡证明核销贷款一案的适用法律是有关骗取国家贷款罪的界定:
“法律有明确规定—骗取国家贷款罪。”
李律师表示,习近平主席所推动的“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贪行动也许会伤害到尽管有错误、但很有能力、本质上并不坏的干部,但是从全国大局来讲,这个行动是必要的、可行的:
“每个公民都感到(贪污腐败的)严重性,对贪腐深恶痛绝。”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