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法》可致社区监狱化?公民呼吁人大停止审议

当局拟修订《社区矫正法》,律师、公民联署致信人大常委会,呼吁停止审议工作,落实保障公民权利,以免变相劳教死灰复燃。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后,非法关押访民和维权人士的场所“黑监狱”仍受到外界批评,被指是变相劳教的场所。而近期当局起草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社区矫正法》,再度引发各界非议。

当局拟修《社区矫正法》恐成变相劳教

据了解,去年中国司法部已经将《社区矫正法》作为改革工作提上日程,截止目前相关草案已经送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该草案解释称“社区矫正本质上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是对罪犯的宽容和人格的尊重,有利于罪犯回归家庭和社会,体现的是刑罚执行中的人道主义关怀。”

当局立法动机受质疑 百人联署要求停止审议

然而这项立法引发了外界的极大担忧。

周三,超过百名的律师和公民发表《公民呼吁书》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停止审议《社区矫正法》。他们一致认为当中的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规定违反宪法、侵犯人权。联署的律师有葛文秀、刘金湘、陈科云、以及广州公民李小玲等。

在呼吁书上签名的广州律师刘正清周四向本台表示,该法通过的话,会比以往的劳教更加恶劣。

“我们觉得这个法和劳教相比是换汤不换药,很相似。不经过法院就可以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它违反了上位法《立法法》,因为上位法规定凡是限制人身自由的,都要通过人大批准、法院审查。现在看起来《社区矫正法》可能比劳教制度还要恶劣。”

律师质疑当中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律师质疑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机构在不经法院的判决下便可以随意剥夺公民权利。

社区监狱化 律师呼吁各界警惕

已经废除的劳教,经公安机关批复就可以施行於公民。此次的《社区矫正法》极有可能将相关权利赋予给街道等社区中的下级政府部门。

有网民在网络中批评,是将社区监狱化的做法。许多人认为,相关政见不同者以及上访者极有可能被适用在轻量化犯罪的范围中,而被进行所谓的“矫正”,限制人身自由。

多次介入劳教案件及非法监禁事件的北京维权律师唐吉田周四告诉本台记者:“事关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都应该由全国人大全体会议来审议,而不是由人大常委会审议。无论是学者、律师还是各界,都应该就这个问题引起重视,发出自己的声音,因为事关每个人的权利,不可以有丝毫的含糊。权力不受制约,就很有可能走向胡作非为,放纵多了,当局就有这种冲动。即便这项立法还未进入程序,也不意味着就可以掉以轻心。”

唐吉田分析,按照立法流程,相关核准的表决不会在此次两会中进行,因此还需要一些时日才能够完成,他呼吁各界都应该警惕,将态度表明在立法之之前。

(特约记者:心语 责编:林迪/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