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爆炸案周二开庭审理两个多小时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判。当事人冀中星称并不知炸弹是如何爆炸。法院未允许其与家人会面,律师称其之前所蒙冤实情应该会将对案件判决产生影响。
被外界称作自杀式维权事件的“首都机场爆炸案”本周二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冀中星的父亲和哥哥以及一些亲戚参与了旁听。据六四天网的消息,庭审进行时法院外大约三百多个访民现场声援冀中星,许多人举出“冀中星无罪”字样的横幅标语,还有不少人面对外媒的镜头诉说自己“冀中星式”的冤屈,另外据现场民众上传的照片也显示当局安派了不少警力在场戒备。
冀中星:非故意引爆 对行为后悔
上午9时左右冀中星躺在病床上被推入法庭,法院方面允许他有自由的发言权利外也告知他如有不适可以提出。
公诉人当庭宣读的起诉书认为,冀中星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爆炸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冀中星在法庭上称,在机场时他正在派发传单,因无人搭理他,而掏出了自带的爆炸物。当时有警察来到现场,他担心遭到抢夺而换一只手拿,但期间并不知道炸弹怎么就爆炸的。冀中星辩称,自己不是故意引爆爆炸装置,是过失行为。他又称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还解释当时大喊“我有炸弹”是因担心误伤他人。
代理律师刘晓原在庭审结束后向本台表示:冀中星在法庭上都有充分的(发言)权利,就是我们律师在质证阶段的时候被打断过两次,总体上还可以。他的父亲以及哥哥也来旁听,庭内也有很多媒体,有很多想申请旁听的民众不让进入,可能还有些人是被安排进来的。
对于法院选择择期宣判结果,刘晓原认为冀中星当年在东莞遭遇殴打致残的结论将对案件判决产生影响。刘晓原表示:我们还在等东莞公安对他当年“殴打致残”案件的结论,我认为有影响(结果)的,因为这些都是他案件的起因,如果东莞公安对案件进行复查,如果确实是殴打致残,那对案件肯定是有影响的。
未准与家人见面
在庭审结束后,冀中星的家人请求法官允许与他单独见个面说几句话,法官在请示该院领导后,表示未决犯不能与家属会面。
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就此向本台表示:我主要是想看看我弟弟的伤情,不知道是啥样,现在没有太多(想法)有啥说啥,我太忙了,有时间再说。
今年7月20日冀中星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手中的炸弹突然爆炸,起初他因为在机场派发讲述自己遭遇不公的传单遭到机场保安阻止而引爆炸弹,造成其本人重伤外还有一名机场人员轻伤。
2005年在广东东莞打工的冀中星因驾驶摩托车载客而被当局人员打伤并致残,在当地法院两度起诉都得到败诉的结果,之后不断上访过程中经历不少磨难。
冀中星的命运也牵起了中国民众的关注。除了大量的报道外,网络中也有众多讨论的声音。不少人都表示同情冀中星,也有的认为他用如此巨大的代价换取外界对他自身不幸的关注的同时,令人悲哀的是中国的司法制度。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