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司法人员六种行为

中国发出文件,禁止司法人员办案时与案件关系人、律师等交往的六种行为。有专家认为,中国这些内部规定治标不治本,执行起来难有成效。

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最高检网站9月25日表示,该规定严厉禁止六种交往行为:一,泄露司法机关办案秘密;二,为当事人推荐和介绍诉讼代理人和律师,和为律师和诉讼代理人介绍案件,以及要求、建议和暗示当事人更换律师;三,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和中介组织送礼或其他利益;四,向他们借钱、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五,在评估拍卖活动中违规操作、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六,其他不正当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规定表示,如果司法人员有利益输送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四川六四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表示,这一新规定是画蛇添足,

“在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刑事诉讼法、检察官法和法官法当中,对上述条文都有规定。所以最高检的这个玩意儿应该说是画蛇添足,可以说他们没有搞清楚中国司法腐败的关键。”

一直为民众代理维权案件的黄琦介绍说,过去二十多年以来,中国的司法状况日益恶化,司法腐败情况十分严重。他认为,目前中国数以百万计的访民案件中,有超过九成涉及司法腐败问题,

“我所知道的访民当中,涉及司法腐败的案件,占了百分之九十九。”

黄先生表示,历届中国政府都曾经高调宣称依法治国,禁止司法人员徇私舞弊和从案件中谋取利益,相关行政法规和文件多如牛毛,但司法腐败问题却每况愈下。他认为,关键的是司法不独立,媒体也无法进行舆论监督,

“中国当今司法腐败的核心问题,是党的绝对领导,党司法由某个团体进行绝对领导,它一定会因为自己的利益对法律进行曲解。解决的关键,在于民众的监督,以及公开公正透明的审判制度。”

习近平上任之后,中国当局再次高调推动所谓“依法治国”。上个月,北京召开全国律师会议,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上强调,要保护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司法制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云云。不过几乎在同时,中国警方在全国大范围抓捕维权律师,有三百多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受到拘禁或传讯。

中国网络作者刘先生表示,中国共产党对待法律,仍然延续以往的思路,

“中国这些法律执行起来有一条线,就是划分成为人民内部矛盾还是敌我矛盾,只要你是敌我矛盾,那就不管任何法律,他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了。”

刘先生表示,习近平的依法治国口号无法取得民众信任,关键是中共历来说一套做一套。中国当局只要释放王宇等维权律师,还高智晟律师自由,比任何高调言论都更有用。

(记者:石山;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