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周五在拒绝二审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直接对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新公民运动参与者赵常青、张宝成作出终审宣判,维持有期徒刑两年半及两年的一审原判。律师斥责法院此举违法,赵常青的妻子对此感到失望,强调他们没有犯罪,张宝成的妻子则表示将提出申诉。
今年4月,北京海淀区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新公民运动参与者赵常青及张宝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及两年。两人的律师随后提出上诉,要求二审开庭审理,但均遭到法院拒绝。
6月27日本周五上午,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对赵常青及张宝成分别作出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原判。
张宝成的代理律师游飞翥周六接受本台采访时直斥法院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院没有开庭审理,还有就是法院没有取保候审,这就是主要的违法行为。”
记者:“他为什么没有开庭审理就直接宣判?”
游飞翥:“他说我们提出的对一审的事实和证据有异议,他们认为不影响二审的审理结果。我认为他的回复不合法。开庭审理的意思是把律师、检察官还有被告人、当事人叫到法庭里面开庭,他现在就相当于书面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一审的事实和证据提出异议的,有不同的看法的,有可能影响判决的结果,应当开庭审理。我们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都有异议,都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这种情况下,肯定是要影响案件结果的。法院认为不影响案件结果,我们对他认定的主要事实都有异议了,怎么会不影响案件结果?”
游飞翥告诉记者,法院认定张宝成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但事实上他没有影响公共秩序,也没有聚众,他们迅速平息了人群的聚集,并且实行的快闪,举牌或者表达自己的个人意见后就迅速离开了现场,并没有引起公共秩序的混乱。这种情况下就不应当认定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赵常青的代理律师房立刚六月中旬递交给法院的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书中也指明一审判决赵常青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其组织策划2013年2月及3月的三次举牌活动,也没有事实基础。
游飞翥又说:“昨天和前天他们通知我去开庭宣判,我就说对你们违法的做法,我每一次都表示抗议和反对。我说我们不会配合你演戏的。”
张宝成的妻子刘珏帆周六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张宝成在法院宣判后当庭表示不服,会继续进行申诉。
刘珏帆:“我们是在十六庭(宣判),赵常青是在二十三庭,对门的两个庭。”
记者:“当时他宣判之后,您的丈夫有什么表示吗?”
刘珏帆:“他念完宣判以后,好像法官问了我老公什么,我老公就说我不服判决,然后压下去了。然后我跟他讲能不能安排我们见一面,给我们安排了十分钟,在这十分钟里,老公给我讲我还要上诉(申诉)。”
记者:“他的状态怎么样呢?”
刘珏帆:“他的精神状态一直都挺好,因为他自己自信自己做的是正义的事,不是邪恶的事,他也愿意为这些事去做他自己的一份付出。他的状态都是很好,但是昨天出来的时候,头发都很长,也没有理。”
赵常青的妻子刘晓冬周六则告诉记者,对判决结果感到失望。
刘晓冬:“我当然觉得很失望,但是也是在意料之中的事吧。”
在宣判后同样获准与赵常青见面的刘晓冬表示,丈夫精神状态良好,并嘱咐她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孩子及双方的父母。
记者:“他本人对于维持原判的结果怎么看?”
刘晓冬:“他当然觉得很失望。他(法院)本身程序严重违法,而且他们所做的也没有构成任何犯罪。”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林迪、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