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修订《行政诉讼法》解决民告官难题 有律师指仅修法无助问题解决

中国人大准备修改已执行二十余年的《行政诉讼法》。官媒报道指,修法对于排除目前“民告官”的法律障碍和困难将发挥重要作用。但民众对此普遍持质疑态度,有律师认为,如果不弱化行政机关的权力,不改革现行司法制度,仅修法无助解决民告官难问题。

据中国官方新华网周二晚的报道,《行政诉讼法》在颁布实施20多年之后面临首次大修。23日,《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内容包括: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干预法院立案;扩大受案范围,可口头起诉;异地管辖,减少行政机关干预审判;以及不执行法院判决,可拘留行政官员。

新华网引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表示:此次法律修改明确了公正司法、监督行政的原则和宗旨,明确了行政诉讼应有的要义,使其回归法律本位,是这次修改的一个亮点。

不过,从事行政诉讼十余年的浙江律师袁裕来周二接受本台采访时坦言,他对行政诉讼法修法后的成效不乐观。

“有什么理由去乐观呢?现实当中来看是一些很明确的案件,法院不受理,也不裁定不予受理。然后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争议的一些案件,法院不敢依法裁决,甚至法院作出了判决,政府不履行,法院也不敢强制执行,这个东西靠修改法律条文显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你要修改得修改宪法,因为涉及法院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关系。更进一步的来说,法院不依法受理、审判、执行,它没压力。这显然是政治上的问题。”

而对于此次修改中提及的若行政官员不履行法院判决,将被拘留。袁裕来认为,这反而弱化了现有的法律规定:

“我们刑法对于公务人员很多渎职行为都是有明确规定的,你现在看看有多少人在现实当中在追究?没有人追究。行政机关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决怎么会是一个拘留的问题?这分明就是刑事责任的问题。普通公民对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他要追究刑事责任,现在行政机关拒不履行法院裁决你现在却规定拘留官员。先是一个,你规定了能不能执行的问题,第二个,你这个实际上是对现在法律规定的弱化,给了政府官员一个特权。”

有关的消息也迅速引发民众关注,不少人对此次修改提出质疑。吴涛律师在其微博上表示:我认为,现行法很完美不需改,真正的原因是司法机关有法不依公然违法。修改法律是为了嫁祸法条转移视线再糊弄个20年,换汤不换药的把戏骗谁啊?政府和法院违法,不去修理政府和法院,却去修改好好的法条,忒不要脸了!

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谢佑平认为:司法如果没有独立性,再好的行政诉讼法也只是一个花瓶而已。网民“查明事实”则说:权力大于法律,只有大修体制才有用。

北京市民徐香玉因强拆问题上访多年,其间遭到大兴区公安分局多次非法拘禁超过24小时,她随后起诉公安局行政强制。周一,该案在大兴区法院公开审理。但庭审当天,前来参加旁听的百余民众绝大部分都被拦在法庭外。徐香玉对此提出反对,同时要求法官回避,但法院强行开庭审理此案。此前,她也曾将公安局、大兴区政府、区住房城乡委员会等部门告上法庭,但均无法讨回公道。

徐香玉周二告诉本台,她不相信修法之后就能改变他们“民告官”的艰难现状:

“我看报纸上说的那些东西,我都不相信。而且今天早上起来我也发微博了,好些人也评论了,说一套做一套,说得好听,谁知是怎么样啊?中国有法吗?我作为一个中国人民来说,我都感到惭愧。”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扬帆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