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抓捕案宣判 11人全部判刑

受到外界关注的“福州大抓捕案”2月6日在福清法院开庭宣判,11名维权人士均被判“寻衅滋事”罪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至缓刑。11人均当庭表示将要上诉。另外,当天有数十人到场围观,但仅有十多人获准入内旁听。

福州大抓捕案2月6日上午9点30分在福清法院第二次开庭,当天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

代理律师之一林洪楠当天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11名被告均被判有罪,刑期最长的林炳兴被判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11人均当庭表示会上诉:

“现在已经宣判了,还是定有罪,寻衅滋事罪名成立。被告人的律师辩护一律不采纳,反正律师全部做无罪辩护。当庭大家都提起上诉,最长的林炳兴是2年3个月,其他都是一年多,还有两个判缓刑。”

林洪楠指责法院的判决是在“乱弹琴”。

2016年8月至9月杭州G20峰会期间,林炳兴、石立琴、江智安、廖俊等十余名福建访民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捕,其中3人已另案开庭。另有11名被告的案件今年1月2日起连续四天在福清市法院开庭审理。当局指控他们“寻衅滋事”的罪状,包括在三坊七巷举牌要求公平、公正、公义;在福建省高院外要求查处林炳兴被打一事,还原真相;以及身穿文化衫纪念八九六四。

当天前往法院旁听的福建维权人士庄磊向本台表示,法院外戒备森严,数十公民来到现场,但只有十多人获准旁听。而在上午的庭审中,律师对法院的程序提出了质疑:

“今天来参加旁听的朋友有三四十个,但是能够进去的也就十来个人,还是受限制。周边的警察很多,密密麻麻的一堆警察,戒备森严。上午九点半开庭,先是公诉人作补充的质证,辩护律师就当庭指出,这是违反程序的,因为1月2号到4号已经全部质证完毕,最后陈述整个程序都结束了。上午折腾到12点多才结束,到下午3点宣判。”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网编: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