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十律师发表联署声明 向违法年检说“不”

中国38名律师日前发表声明,拒绝继续参加违法的律师年度检查考核。有律师向本台表示,这一由司法部定下的年检制度与现行律师法相违背,是当局管控律师,阻止律师代理敏感案件的“紧箍咒”,也成为了律师协会敛财的小金库。

来自北京、福建、四川、广西、广东、山东等中国各省市38名律师周日发表联署声明,拒绝参加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声明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实施的年度检查考核,实际否定了律师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条的效力,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参加年检考核,要求备案盖章,实际上是配合司法行政机关违法,参与共同破坏法律正确实施。

该声明同时抄送给了中国国务院、司法部、全国人大以及中纪委。

声明发起人之一程海周二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他去年因故被停止律师执业一年,在诉讼过程中发现律师年检制度和现行律师法相违背,现在全中国都在提倡“依法治国”,作为法治践行者的律师,有必要将这四个字落到实处。

“2007年的律师法出现了年度考核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对律师进行考核,然后把这个情况报给司法局就完结了。司法部从90年代前后搞了个年检的规定,要求每年对律师证进行年检,未经年检的律师证无效,实际上就变成年度行政许可。他们在2010年换了律师证以后,还是年检,不过改了个名称叫‘年度检查考核’,要盖章,给外界一个误导,他们习惯认为,未经年度考核,这个律师证是无效的。我们为什么提出这个,因为现在提出‘依法治国’,律师法也规定律师要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既然律师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律师的年度考核是由律师事务所进行的,实际上和律师协会和各级司法局都没有关系的。律师如果配合他进行考核,那就意味着违反律师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选择执行法律。”

有关取消律师年检的呼声已有多年,但截至目前,只有黑龙江省政府在去年下发文件把“律师执业情况年度考核”及“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列入了取消年检年审事项。程海告诉记者,去年,他们已向司法部提出撤销年度检查考核规定,对方没有受理,他们其后又向国务院申请撤销该制度,目前仍在进行之中。

已连续四年未通过年度检查考核的福建律师邹丽惠周二向本台表示,年检制度是当局用来管控律师的手段,同时也成了律师协会敛财的方式。

“我本人就是因为律师证四年没有盖章,我去看守所会见,经常会受到刁难,甚至发生被法院强行架出法庭的事情。(年检)成为司法行政机关管控律师,不让律师办一些所谓的敏感案件;还会经常被用来作为某些人打击报复的手段,比如律师如果不听话,或者跟哪个领导有矛盾,他就可以找各种借口来掐你脖子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他们借这个机会,强行向我们收缴律师协会会费。本来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社会团体应该是自愿加入、自愿交费的,我们的律师法本身已经规定我们律师要强制加入律协,本来就不是我们自愿的,那你应该不能收费或者我们自愿交费。但是他就用这种手段强迫我们交费,你不交费,我不给你年检,不给你盖章,你执业就受到影响。”

今年中国两会期间,“九三学社”提出建议取消律师年度考核的议案,引发律师一片赞誉。有网民也认为,没有司法部门的管束,律师就可以直言不讳了,伸张正义是律师的职能,这项名为年检的“紧箍咒”是时候应该摘下了。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胡汉强/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