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刘浩日前申请旁听21日佛山苏昌兰案庭审,但却被当地警方及司法局警告,禁止其前往佛山。刘浩表示,当局的做法是“惯例”,但却是违法行为。据悉,佛山不少维权人士也遭到了地方当局的控制,有公民当天前往旁听被强制带离现场。
广东佛山维权人士苏昌兰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4月21日上午9点在佛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日前,广州律师刘浩委托苏昌兰的家属为其申请旁听证,准备前往法院参与旁听,但却遭到了当地司法部门及警方的联合阻挠。
刘浩接受本台采访时介绍了有关情况,他说:“依法审判,公开审判,况且有旁听的名额给我们。作为苏昌兰的家属,他被法院通知有几个名额,然后就把我作为一个名额申请了。申请了之后法院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有通知我本人,说不允许你参加旁听,但是他们却通过其他的途径向你的工作主管部门,向你的辖区派出所,向你的国保联系,阻止你去,这种做法有点过分。”
记者:“但是派出所有没有说为什么不要去旁听?”
刘浩:“他们也就是含糊其辞,意思就是心知肚明,甚至还邀请我喝茶。公安局那边的人员也明确说了,如果你去的话,那就不好了,那我们就会在法院外面给你拦住。那是在佛山,我们还要从广州把你接回来,那就不好了。他们明确地这么说了。”
苏昌兰的代理律师刘晓原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当局此次仅提供被告家属5张旁听证名额,而他们阻挠刘浩律师参与旁听的行为违背了公开审判的原则:
“从法律上来说,这个案件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的案件,发放旁听证应该面向社会发放。但在实践中,这类敏感案件除了家属的旁听证,其他好像都是内部安排的。”
在庭上为苏昌兰进行了无罪辩护的刘晓原告诉记者,他的当事人也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
“对这个案件的结果,她自己分析好像不是很乐观,担心会重判她,但还是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不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主观上没有故意,主要是写一些文章,所以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苏昌兰案受到外界广泛关注。海外人权机构国际特赦组织日前在推特上发布消息说:广东妇女权利捍卫者苏昌兰煽颠案将于21日开庭,至此她已被关押近18个月。苏昌兰因支持香港占中运动于2014年10月被警方带走。她的健康状况在羁押期间恶化,无法得到适当治疗,申请保外就医不获批准。国际特赦呼吁中国当局释放苏昌兰。
原为小学教师的苏昌兰,因参与土地维权而失去工作,多年来一直参与社会维权活动。2014年10月,她先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传唤,后被以“煽颠罪”逮捕。案件于去年4月被移送至检察院起诉后曾数次延长审限。
(特约记者:扬帆;责编:石山/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