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维权人士贾灵敏“寻衅滋事罪”二审4月28日以书面审理的方式进行,郑州中院维持一审四年有期徒刑的原判。律师及家属提供的58项新证据未被采纳。律师批评法院程序违法,家属表示将进行申诉。
河南郑州维权人士贾灵敏去年11月5日被巩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贾灵敏当庭提起上诉。4月28日,案件在未公开审理的情况下作出了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贾灵敏的丈夫阎崇民4月29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法院没有通知他案件何时审理,他甚至是在看到法院网站的通告后才知道判决结果。而在二审宣判后,妻子已即时被送往新乡女子监狱。
记者:“贾灵敏二审已经有结果了是吗?”
阎崇民:“嗯,二审有结果了,就是昨天在巩义那边,他们书面审理,通知家属不开庭了,当天上午就宣判了,还是维持原判。我们二审辩护律师也没去,家属更不用说了,就给了一个短信通知:贾灵敏、刘地伟这个案子就书面审理,到时候会把法律文书寄过去。到下午了才知道,在郑州中院的官方网站上说宣判了。宣判了以后,当天就把他们送到了监狱,(贾灵敏)在新乡女子监狱,我今天核实了。”
阎崇民表示,他与律师准备了58项证据,但均未被法院采纳,感到十分气愤,决定进行申诉。
“二审阶段我们提供了好多新的证据,有58个新的证据,包括视频资料,他们都没有采用。就单单纯纯的书面审理,一笔带过了,就这样审理宣判了。肯定对这个不满,下一步一定要申诉。”
该案的代理律师马连顺4月29日向本台表示,法院的做法存在严重的问题。
“法院肯定是违法的,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提出无罪辩护的和律师提出无罪证据的都要开庭审理,他根本就不开庭审理。”
马连顺表示,法院此举足以证明该案是一起冤案。
“所以说他们实际上就是一种构陷,就是要把打压公民进行法律教育的行为进行到底。申诉可能会很困难,但是我们还是会在现有法律程序的范围内,继续给贾灵敏伸张正义。案件的过程也证明了张雪忠说过的话:律师的全部工作就在于证明法院在进行冤案。现在他们在办冤案,我们要证实这是一个冤案,律师只有做这么一点点十分可怜的工作了。在一个专制的社会里头,只能如此了。”
有“赤脚律师”之称的贾灵敏因家中房屋被强拆走上维权之路,曾在中国多地进行免费普法,先后帮助过河南、江苏、湖南等地的失地公民依法维权。2014年5月,贾灵敏前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强拆现场向受影响的拆迁户免费普法时,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法院判刑的主要依据是被告网络发布虚假信息,还影响政府正常拆迁。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寇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