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访民李明近日因不愿在没有进行安全培训的情况下签署公司“安全培训文件”,而被株洲自来水公司解雇。李明表示,他向政府各部门申诉,但被互相推诿,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湖南株洲的访民李明日前遭到任职仅数月的株洲自来水公司解雇,他向记者表示,他被解雇的原因仅仅只是因为他不愿配合公司造假,在没有进行过安全培训的情况下,签署“安全培训文件”。
李明说:“在自来水(公司那里),我已经把空白的合同签了,最后他又要我签一份安全培训的协议。我说你没有给我培训,他就说你考试,照着答案抄。我说那不是造假吗?我不能干。他就说那不行,你如果不签这个字,我就不能把合同给你。后来他们就以这个理由把我辞退了。”
记者:“他们什么时候给您介绍的工作?”
李明:“2017年元月份。”
记者:“什么时候辞退的?”
李明:“他们告诉我的时候是三月份,正式把我门卫的钥匙收走的时候是4月8号。等于我4月8号开始就没有上班了。”
记者:“您之前工作的这两三个月,他们有工资结算给您吗?”
李明:“到现在3月份的工资还没给我。”
李明又告诉本台记者,事情发生后,他曾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茨菇塘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求助,但得到的只有互相推诿。
记者:“您被辞退到现在也快一个月了,这一个月您有进行过一些什么样的交涉?”
李明:“我找过茨菇塘办事处,荷塘区政府,株洲市政府,他们都互相推托。”
本台记者5月2日尝试致电株洲自来水公司及茨菇塘街道办,但电话均无人接听,转而致电株洲市劳动局,对方表示若遭到无理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表示是否受理由劳动局决定。
记者:“株洲自来水公司要求员工签署安全培训的一个文件,但是他们公司没有做这么一个培训,员工拒绝签署,就被自来水公司辞退了。”
对方:“如果单位辞退了,是他个人做了违规违纪的事情,辞退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如果像你说的(原因),辞退他了肯定要补偿的。”
记者:“只要有证据就肯定可以立案是吗?”
对方:“对。但立案受不受理要看了资料才知道。”
李明因为罹患肝硬化晚期病症于2014年初被原工作单位湖南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其先后向原工作单位和株洲市总工会及株洲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和领导反映诉求而无果,于是开始走上去北京上访维权之路,。他因此多次遭到当局训诫和拘留。2016年10月24日,李明再次赴京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训诫后移送株洲市驻京维稳劝返办公室。10月26日被户籍地派出所警察接回株洲后,当日即被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李明不服有关决定,提起行政复议,被驳回,今年2月6日,李明再向株洲市中级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今年1月,李明承诺息访后,当地街道办于是给他介绍了自来水公司的工作。
李明表示,株洲自来水公司的解雇决定毫无道理,希望有关部门能不再推诿,给他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