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明失踪半月证实遭刑拘 被控“寻衅滋事”或因维权活动

广东维权人士刘少明在“失踪”半个月后,家属收到了姗姗来迟的刑拘通知书。目前,刘少明被以“寻衅滋事罪”羁押在广州花都区看守所内。据悉,刘少明此次被捕或与其频繁参与维权活动有关。

今年5月29日,广东维权人士刘少明被带走,其后一直下落不明。直至6月14日,其家属才收到了刑拘通知书。

已介入该案的陈科云律师周一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刘少明被控“寻衅滋事罪”,目前羁押在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刘少明被捕的具体原因尚不清楚,但应当与其近期一系列的维权行动有关。

陈科云:“说他寻衅滋事。”

记者:“因为什么事情指控他寻衅滋事?”

陈科云:“现在不好判断,可能孙德胜的哥哥去广州市司法局为葛文秀、葛永喜两个律师送锦旗,怀疑这个事是他搞的,这是一个事;第二个事是他去广州中级法院旁听李碧云的案件,怀疑是他组织。因为他们在外围有调查这两方面的东西。最主要的核心问题应该是他为工人维权的事,因为他成立了一个刘少明工作室。”

陈科云表示,刘少明是在5月30日被刑拘,但家属却在半个月后才收到通知,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陈科云:“(刑拘通知书)24小时之内应当送达。”

记者:“在这之前家属完全不知道?”

陈科云:“对,下落不明嘛,(家属)正准备报失踪,他们才把通知书寄过来。这是他们一贯的惯例就是这样,怕引起外围关注。这种做法他们已经习惯了,所以我们对这种情况都已经麻木了,完全是违法的事。”

陈科云告诉记者,计划于周二或周三前往看守所会见刘少明。

关注刘少明的北京学者王江松周一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刘少明是无罪的,这是当局的构陷,是对维权者的打压。

“(当局)找个罪名扣上就完了。寻衅滋事罪在刑法上有严格规定的,刘少明肯定不是寻衅滋事的人,刘少明是为工人维权的,他怎么成了寻衅滋事罪?就是迫害,就是警方的构陷。基本上凡是有关人权问题的,公民权利问题的事情,他都冲在前面,包括律师听证、郭飞雄、唐荆陵他们的开庭、劳工维权、公民维权问题他都上了。他是非常棒的、非常有公益心、非常有觉悟的公民。就是中国的法律他都不违反,他违反哪条中国法律了?他们找不到一条合适的罪名就给他按上一条寻衅滋事罪。”

今年57岁的刘少明曾是江西新余钢厂工人,八九年单人前往北京参加学运工运,同年11月在珠海被捕,并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一年。刘少明长期从事公民活动,经常帮助底层工人维权:广州大学城环卫工、新生鞋厂工人、广州西铁城工人、中山翠亨制包厂工人、德阳二重工人等维权行动中都有刘少明的身影。在被捕前一个月,刘少明曾在网上发表回忆录,纪念六四事件。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嘉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