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喜及李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二审周五在北京中级法院宣判,维持三年半及两年的原判,律师表示结果在意料之中,但强调他们应无罪释放。而法院外有大批警察戒备,前来声援的民众无法靠近法院,家属也不能进入旁听,另有一些声援者被带往派出所扣押多时,他们表示丁、李两人呼吁官员公示财产不仅无罪更应表彰。
新公民运动参与者丁家喜、李蔚今年4月被北京海淀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及2年。两人提出上诉后,7月18日本周五,北京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丁家喜二审辩护律师程海周五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丁家喜等人并无犯罪事实。虽然他们未经官方批准进行游行,但游行的目的是呼吁官员公示财产,这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并不相符。
“公民直接运用宪法权利游行示威,既不构成犯罪,也不构成违法,因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它的要件是为了个人或者小团体的利益,通过扰乱公共秩序给有关部门施加压力,达到个人目的,丁家喜他们这样的行为显然不是的,是正当的公民的政治诉求。”
李蔚二审的辩护律师王全章周五也告诉本台,丁、李两人应该被无罪释放。
“这个(判决)应该是在意料之中,法院用最短的时间、用最低的成本维持一个原判没有出乎我们的意料。从另外一个角度,这些人被指控的这些罪名来说,我们仍然认为他们是没有罪的,应该被无罪释放,但是法院没有做到这一点。”
该案二审未开庭审理,而是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王全章周五告诉本台,他们律师包括两名被告本人都多次提出要求开庭审理,但均未被法院采纳。
程海周五告诉本台,法院拒绝开庭审理是不合法的。
他说:“二审书面审理是不合法的,一审的时候证据的原件都没有出示供质证,违反法律的规定;公诉人本身也不称职;第三,那个法官有私自审判、会见被告人的情况,法官几个人在去年12月15号私自把他们提到法院进行审讯,这个都违反法律非常强制性的规定。应该发回重审,二审应该开庭把这个问题解决,(书面审理)从程序方面违法了。”
当天多位网友、访民以及丁家喜及李蔚的亲友准备前往法院旁听,但却未获准入内。
北京网友向莉在推特上转述丁家喜夫人罗胜春说:做足了表面文章口口声声公开宣判,亲友到了门口却大门紧闭。他们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公义对他们的审判!
向莉周五告诉本台:“有一些朋友去现场声援被(警察)带走了,丁家喜夫人也发了信息,他们的亲属去参加旁听,被拦在门外。”
丁家喜的朋友,当天到场声援的北京维权人士齐月英下午告诉本台,一大早,在地铁口及法院附近就有大量警察戒备,有十多名声援者还未靠近法院就被警察带去了八宝山派出所,至下午2点多才释放。而她与另外7、8人成功躲过了警方的盘查,不过仍无法靠近法院。
齐月英说:“八宝山地铁口,四个出站口全是警察、警车,都是那种大的警车,一直在那布控。我是又多坐一站地铁,走回来的,警察太多,反正过不去。”
齐月英又感叹,他们是响应习近平和共产党的反腐号召,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怎么会被判有罪?
“我今天是带着‘公民建议书’去的,因为我们‘公民建议书’上写得很清楚,响应习书记和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号召,要求官员财产公示,这样怎么会有罪呢?这应该受到表彰的,怎么会有罪、会判刑?我不明白。”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林迪/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