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中国国务院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去年11月,该法案曾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女权工作者表示,目前无法得知草案是否采纳了此前民间提交的各项修改意见。也有女权人士担心,法案通过后,警察干预家暴可能导致的警权膨胀,将压缩公民自由、包括妇女自由的空间。
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根据官方《人民日报》的报道,草案按照预防为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等,明确了政府、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和学校、医疗机构等各方职责,并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切实保障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
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如果审议通过,意味着中国将正式出台首部《反家庭暴力法》。
《反家庭暴力法》由中国妇联起草,于2014年11月25日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曾为法案提出多项意见的北京民间组织“女权之声”微博编辑熊婧周四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由于官方披露细节有限,因此他们并不知道草案是否采纳了民间提交的各项意见,而原本的征求意见稿中存在着不少问题。
“我也看到这个消息了,但是我现在知道的,报出来的信息还是非常少的。因为前几个月的时候这个草案不是征求意见吗?也有包括我们在内的一些民间组织、个人,对这个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但是我们就不知道这些意见到底有没有被采纳。这个草案现在到底是什么样的,我们没有看到,具体这个法到底怎么样,还真的挺难说的。因为之前的草案很多人都会觉得里面有很多问题,包括它对于家庭的定义;包括好多家暴的形式,比如经济暴力,它都没有放到里面去。”
熊婧又表示,《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总体而言是一件好事,但是否能够减少家庭暴力仍有待观察,因为中国从来缺少的就不是法律,而是对法律的执行。
关注有关问题的女权人士赵思乐周四则向本台表示,担心《反家庭暴力法》只是一个令警权进一步膨胀的幌子,对于妇女生存状况并不会带来直接的改善。
“现在去看,当《国安法》通过了,即将《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也很有可能通过,如果再加上《反家暴法》,那总体而言就是一个以国安体系的运转为目标和诉求,然后附带一些公共服务的提升。这些公共服务的提升让人非常担忧会成为警权进一步滥用,和进一步向已经过度膨胀的警察机构和警察权力输送资源和正当性的手段。所以,如果在这种背景下问我,《反家暴法》的通过是否会带来妇女受到家暴的状况的改善,我觉得他可能象征性地会做一些,甚至我们可以期待下一年的感动中国说不定就会出现警察干预家暴的成功案例。但是妇女的实际生存状况,可能仅仅是作为一种幌子,在描述它的提升。包括被拐的受到家暴的女性被评为最美乡村女教师,这个就是一个非常荒诞的典型的例子,妇女的生存状况怎么改善?它很有可能会成为国家体制对人民生活控制的一种贴金。如果说进一步的警权膨胀,他会在方方面面压缩所有人的自由,当然也包括妇女的自由。甚至他们可能一种错的思路(越走越远),我们知道现在大多数的公安部门对家暴的处理的思路和认知的思路都是有问题的,就像‘最美乡村女教师’,不仅仅对家暴是一种维稳思路,很有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女性受到家暴的状况。”
日前,一篇2年前的《被拐女成为最美乡村女教师》的报道被网民翻出,引发舆论哗然。其中讲述了21年前被拐卖的河南郜艳敏成为山村女教师,并获选“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其经历还被改编成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舆论指责报道轻描淡写地略过了郜艳敏被家暴、多次自杀未遂、求助无门的痛苦经历,而将原本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创造成了“宣扬女性牺牲精神的正能量”。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