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岩民案“公开审理” 当庭宣判三年有期缓刑四年

中国7.09案相关案件的首个庭审8月2日在天津进行。维权人士翟岩民被裁定“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法院当庭宣判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当天法院外警方戒备森严,人车禁止通行,家属聘请的律师未能入庭。

备受外界关注的维权人士翟岩民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8月2日上午8时30分在天津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根据官方新华社的报道,法院依法对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翟岩民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报道说,证据显示,2015年2月1日,翟岩民在北京“七味烧”餐厅参加由胡石根、周世锋、李和平等15人参与的聚会,围绕“律师如何介入劳工运动”和“律师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议题进行商议。报道引述翟岩民表示,“‘七味烧’聚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吃饭。”是一次交流、讨论“推墙”思想的重要会议,就是以饭局为幌子,实际上是把周世峰、李和平这样的律师、胡石根这样的“民运”领袖、和他这样的“民运”行动派召集在一起,谈论“推墙”思想,目的就是推翻共产党。

翟岩民的刑期比外界此前预料的要轻,而当庭宣判也在不少律师的意料之外。对此,北京律师陈建刚2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这显然是一次交易:

“因为翟岩民做了有罪的供述,并且对其他人做了一些指证。中国的司法状况大家都知道的,这是一种交易。既然是一种交易,那显然不可能证明什么人有罪。为什么翟岩民在开庭以及在央视有这样的表现,他在里面承受的什么,外人不知道。一个人完全没有人权的时候,他被限制自由,然后做任何有罪的供述都不奇怪。”

新华社声称当天法庭座无虚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职业律师、各界群众代表28人以及来自12家国内媒体和5家境外媒体的记者20人共48人旁听庭审。

不过,在这场“公开庭审”中,翟岩民的妻子刘二敏却被软禁在家,家属委托的律师也无法入庭。另外,包括美联社和英国BBC等外国媒体被拒绝进入法庭范围,在法院外拍摄也被阻止。

广东律师葛文秀告诉记者,他一天前就来到天津,要求参与庭审也遭到了拒绝。

“和’公开审理’根本对不上号,我们有几个辩护人昨天已经赶到天津市二中院了,我们要求参与翟岩民案件的审理,我们是翟岩民夫人从翟岩民被抓开始就委托我们做辩护人了。但是庭长拒不接待我们,而且根本不让我们进法院大门。他们的公开审判就是这样的,的确是有选择的,哪些人去开庭都是经过他们选择的。”

8月2日抵达天津二中院的山东公民赵末向记者表示,法院外戒备森严,行人、公交车一律不准经过。

赵末:“警察、便衣很多,(法院)对面那一面都检验了,公交车都不让过。公交、行人,小车,都不让过了。”

记者:“大概有多少警察在设岗检查?”

赵末:“一二百人,两边路口有。其他路上基本上都是便衣。原来护栏挺低的,中间不是有隔离带么,隔离带挺低的,现在隔离带都换成高的,过不去了。这是刚换的。”

北京的陈建刚律师认为,当局希望通过翟岩民案传达人权捍卫者、律师以及公民有某种联合行动希望推翻红色政权的信息,而这说明他们时时担心有人反对这个政权,恰恰是当局不自信的表现。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寇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