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访美前夕,湖南公民彭佩玉因在网上发表了一篇《讨习檄文》,批评习近平而被警方带走,目前仍未获释。有评论认为,在中国,对领导人的公开批评是被禁止的,这是又一起因言获罪的案例。
湖南邵阳公民彭佩玉(本名彭松华)周一晚在其工作的无锡新仁科技公司内被警方带走。
与彭佩玉在同一公司工作的妻弟杨勇周二下午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姐夫至今未归。杨勇表示,他的姐夫是个很老实的人,被警方带走或与其所写的文章有关,而警方抓人时并未留下任何传唤或拘留文件。
杨勇:“(彭佩玉)还没有回来。”
记者:“他昨天晚上是什么时候被警察给带走的?”
杨勇:“是9点钟左右。无锡江阴的警察登门,在我们厂车间把他带走的。”
记者:“他还在上班的时候,把他给带走的?”
杨勇:“对。”
记者:“当时警察把他带走的时候有没有说原因?”
杨勇:“这我就不清楚了,他天天在车间上班,挺老实的。听他们说好像是写了文章。”
记者:“除了写文章以外,他并没有什么其他的举动?”
杨勇:“没有。”
杨勇所说的文章是指彭佩玉于9月18日提供给海外博讯网的《讨习檄文》,文章批评了习近平为了巩固其政治权威,加大维稳力度,拘捕公民,限制言论自由等,同时无视民怨,煽动民粹。彭佩玉在文末写道:民之不可以愚,犹父母之不可以欺也。习某欺世弄权,末世作法,又岂知自由不可以欺耶!吾辈草民子息,谨奉以歪脖子树,以待他年论其丑态百出之世也!
阅读了此文的安徽异议人士沈良庆周二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对于国家领导人的批评属言论自由的范畴,但在中国,这是被明令禁止的。彭佩玉被抓是又一出“因言获罪”,
“我也看了一下他这个《讨习檄文》,这是他个人公开自己好恶的表达,这是很正常的。他对习有某种看法,就像有人认为他(习近平)很好,喊他大大一样,这都是很正常的。在中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尤其是党魁,你是不能讲的。在文革的时候,还有《公安六条》,像这种事要判死刑的。像这种事没道理可讲,他这个纯粹就是个言论罪。在中国,现在没有言论自由,因言获罪的太多了。”
今年5月,外号“麻痹哥”的上海艺术家戴建勇也曾因制作恶搞习近平头像的“习特勒”贴纸而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取保释放。同年1月,天津职业大学一名学生,则因为浏览境外网站、下载习近平纳粹军服照片而被以涉嫌“侮辱罪”拘留十天。该学生同时还被所在学校处分,留校观察一年。
(特约记者:扬帆;责编:胡汉强/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