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山东省《邹城市教育局关于田黄镇中心小学聂井方、高德君违规饮酒查处情况的通报》日前在网上流传。通报中说:2017年10月20日晚,田黄镇中心小学总务处副主任聂井方、高德君在家中饮酒。经群众举报,市纪委调查核实,两人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分别为47.1mg/100ml及53.3mg/100ml。
通报指,聂井方、高德君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上级明令禁止饮酒期间,违规饮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中共邹城市委办公室、邹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党的十九大期间实行禁酒令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依据《邹城市“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责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聂井方、高德君诫勉处理,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有关通报引发舆论哗然。本台记者10月24日致电邹城市教育局核实相关情况,对方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让记者留下联络方式。
记者:“我看到有一个你们教育局发出来的处分通知,说是因为有老师在十九大期间在家中饮酒,被要求书面检查。我想问下,是有这样一个通报是吗?”
对方:“你稍等。这样,你留个电话,我让这边的领导给你回过去好吧?”
记者:“您现在不方便回答我这个问题吗?”
对方:“让领导给你回话吧,你留个联系电话好吧。”
不过,直至记者当晚发稿前,对方都未再联络记者。
根据9月23日中共邹城市委办公室发布的禁酒令通知,称为了十九大“安保维稳,环保等重点工作”,要求从即日起至十九大闭幕期间,全市各级国家公职人员中,全面实行禁酒令,在此期间一律不准饮酒,对违反禁酒令的,将严肃处理。
关注事件的广东维权人士张唯楚接受本台采访时直指,有关规定十分荒谬:
“我觉得这个东西很荒谬,不是说你开个什么会,在家里喝酒就变成罪过了。他们这些中间的人拍马屁也拍得过分了点。因为这个禁酒令肯定不是习近平他们直接下令的,肯定是下面有些人为了向上面表忠心,证明为了十九大做了什么什么事情,但是又拿不出什么能拿得出、说得出口的事情,那就来禁酒。而且话说回来,在中国有喜事应该喝两杯,你这样反倒搞得像国殇期间。”
重庆张庭源律师也在网上留言评论道:党纪挺在国法前面,而不是凌驾于国法之上。这在家里适当饮酒,犯了什么天条?制定该禁酒令的市级领导及责任人涉嫌滥用职权,应当撤职,执行该禁酒令作出处分决定的责任人应当免职。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嘉華 网编: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