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岩民被限制出门要求佩戴电子监管腕带

在中国大陆。今年8月被判缓刑四年的北京律师翟岩民上月回到家中,但被限制出门,日前还被要求戴上电子监管腕带。有评论认为,这是当局对于公民行动进行的非法监控。

翟岩民的妻子刘二敏日前在网上控诉道,丈夫被强制要求佩戴电子监管腕带,还不允许他出门。根据网上发布的《电子监管告知书》,佩戴时间自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

2015年6月16日,因与维权公民刘建军等人组织围观、声援维权活动,并且积极组织各地访民前往黑龙江庆安火车站举牌声援庆安徐纯合被枪击事件,翟岩民被警方抓走,并被山东省潍坊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于山东省潍坊看守所;其住所遭查抄,其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颠覆国家政权罪”;2016年8月2日,天津法院宣判翟岩民颠覆罪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刘二敏11月2日告诉记者,翟岩民不仅被限制出行,当天还被警察传唤,

“犯人就必须戴那个东西么?监控就不让出门么?本来他回来几天了,我就说让他出去找个工作也好,或做什么也好,出去挣点钱去,这一点要求都不给,就让在家呆着,那意思就等死呗。刚才又打电话下午还要(翟岩民)去派出所,我估计还是因为这个事。犯多大法也不能是这样监控啊,一个月也好、两个月也好去报到,写一次检查够可以了吧。你还管不让出门,这是不是过分了?这要求谁都接受不了。”

刘二敏又说,丈夫在被判缓刑后一直没有消息,直至上月公公病重,他才回到家中。

记者:“我想问下翟岩民是什么时候回的家?”

刘二敏:“上个月9号,我们家老爷子有病,很严重,住院,好几天没吃饭,在医院抢救了一星期。抢救的时候我给国保打电话说,让他赶紧回来,后来就回来了。我要求说我一个人看不了,他(国保)就说那就(让翟岩民)在家看着老爷子吧,就是这样回来的。刚开始判完了以后都没让回来,就在天津呆着,也不知道怎么呆着的。”

马连顺律师11月2日向本台表示,法律并未规定被判缓刑者不得出门,当局限制翟岩民出行已属违法,是对公民行动进行监控,

“过去是没有这种规定的,只是对缓刑的人有一个考验期,只要在这个考验期里没有违法、犯罪,就算是执行完了。现在这个方法,执行的地域要求和戴这个(电子监管)手表,法律上来讲是没有这个规定的。我感觉还是对公民活动当中或者在公民社会当中的一些行动进行监控,已经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是一种非法的监控。”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