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讨薪女工周秀云 王文军故意伤害案宣判

在山西,一名女打工者2014年因讨薪和公司保安起争执,被随后赶来的派出所警察殴打致死。该警察后被起诉,案件经5次延期之后,11月10日终于在太原市中级法院宣判,被告人警察王文军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及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但曾代理该案的律师认为判决过轻,王文军应以故意杀人罪判刑。

河南讨薪女工周秀云被打死一案中的被告人王文军、郭铁伟、任海波涉嫌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11月10日下午在太原中级法院开庭宣判,其中王文军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另两人被判缓刑。

根据判决书,王文军被指在执行公务中,对被害人周秀云不当使用扭按头部的徒手制止措施,明显超出了合理限度,致周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王文军、郭铁伟在执行公务中滥用职权,并致一人轻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曾代理该案的程海律师向记者表示判决过轻,王文军的罪名应当是“故意杀人罪”。

“判决肯定过轻了,他应该是故意杀人。当时周秀云已经没有任何动作,被他抓着头发在地上,几分钟以后被他旋转式拧断脖子。发现她没有反应以后,应该立即确认她已经死亡了,但是王文军又佯装她没死,把周秀云的头发踩在脚下。过了大概四十多分钟,警车才过来把她抬到桥店派出所,又扔在那里没人管。当时零下好几度,周秀云穿着很薄的衣服,周秀云当时没死的话也会冻死的。这过程证明他一方面明知拧断脖子会致人死亡,第二,即使没死亡,他应该实施救助,(而他)不救助,就发生这种死亡,这两种情况都是故意杀人。”

2014年12月13日,山西太原农民工王奎林等10余人前往龙瑞苑工地讨薪时与保安发生口角。龙城派出所警察到场后,对王奎林的母亲周秀云辱骂殴打,导致其不治身亡,父亲王友志也被打至肋骨骨折。12月30日,涉案的王文军等人被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捕。

该案于2015年5月在山西太原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当天,死者家属及律师均被阻止进入法庭旁听。而案件审结后经过5次延期,直至一年半后才作出宣判。期间家属因不满法院一次次延期宣判,今年7月向太原市公安局申请,要求上街游行抗议。7月29日,公安局给家属下发“集会游行示威不许可决定书”,以“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破坏社会秩序”为由驳回游行申请,家属随即向太原市法制办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

本台记者在法院宣判后联系了周秀云的丈夫王友志,不过对方表示目前不方便就判决表态。

“对不起,现在没法说,不敢说。看看就知道了。以后再讲,我现在没法说,你不知道里边情况。”

据了解,在开庭前,有民众给周秀云的家属制作横幅,结果被派出所带走。而开庭时,一些准备旁听的公众也被拒绝进入法庭。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