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维权人士柴宝文“网络造谣”一案11月17日在哈尔滨开庭审理,辩护律师为其进行无罪辩护,公诉方的量刑建议则是3至4年。庭审当天,有哈尔滨公民受柴宝文家属委托前往法院旁听,但被拒之门外。柴宝文的弟弟对此感到难过,并称希望哥哥的案件能得到一个公正的裁决。
安徽维权人士柴宝文因在黑龙江徐纯合枪击事件中,在网上发帖称新华社记者收取当地官员三万元封口费,被以“寻衅滋事罪”抓捕,案件于11月17日在哈尔滨香坊区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自上午9点30分持续至下午约1点钟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为柴宝文做无罪辩护的代理律师葛永喜在庭审结束后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柴宝文“寻衅滋事”是不成立的,只是辩护律师的意见,法院也许并不会采纳,而公诉方提出的量刑建议是3至4年。
“他使用的是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也就是说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那么我们认为柴宝文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刑法第293条的规定。第一,公共场所肯定是物理空间,网络空间显然不属于公共场所;第二,即使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一定要造成一个后果,公共场所的秩序严重混乱,才能构成犯罪,这个案子显然没有。柴宝文发这个微博的主观动机是同情徐纯合,而不是为了追求刺激或者发泄不满。柴宝文在庭审的过程中只是承认发了微博,他也认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从庭审的情况来看,还算是比较顺利,只不过可能我们说了什么,法官也不会去采信,他仍然按照既定的方案去判,而且估计会判得比较重,因为公诉人的量刑建议书是三到四年。”
另一方面,受柴宝文家人委托前往法院旁听的哈尔滨公民迟进春被拒之门外,其他所有公民也未能获准进入旁听。随后他们在法院外合照留影,也遭到警方的阻挠。
迟进春向本台表示:“早晨8点多钟的时候,我们8位公民在法庭办了手续,手续办完之后,我们到7楼法庭门外等着。这期间,哈尔滨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找到了我,劝我不要旁听,我也没理睬他。审判长要求直系亲属可以旁听,其他人不允许,我当着国保队长的面拨打柴宝文弟弟的电话,因为柴宝文弟弟委托我来参加旁听,我打电话的目的,让柴宝文弟弟跟哈尔滨国保队长沟通,证实我被家属委托。国保态度很不好,说你通过电话我确实不了你身份,不生效。实在没办法我们公民就离开法庭了,我们在法院门前照相,刚拍了一张,从法庭大楼里冲出20多个法警和公安人员,强行把我们手机里的照片给删除了。并警告我们不许在法庭周围滞留。”
柴宝文的弟弟柴宝忠随后向记者证实,他由于实在没有空闲,只能委托公民参加旁听,发生这样的事,感到很难过。希望哥哥的案件能有一个公正的裁决。
“对这个事情我只能说心里挺难过的,我本身想去,但确实是身不由己,很无奈。我当然希望当局针对这件案子进行公正的审判。”
今年5月19日,柴宝文被指用网名“野茉莉走天涯”发帖造谣,遭到刑拘,后官方央视播出了柴宝文“认罪”的视频,引发舆论关注。今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新增“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量刑设置在3至7年。柴宝忠说,不希望哥哥的案件成为有关刑罚的“风向标”。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胡汉强/寇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