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防冤假错案《意见》出台 各方热议提引入被告沉默权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周四发布关于防范冤假错案的《意见》,并在同日开通官方微博,引发民众关注。有评论认为,如果法院作为司法不能与行政权分立,无法真正做到审判独立。而最高法提到的刑讯逼供,如要消除,就应引入世界大多数法系都实行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沉默权。

中共三中全会近日落幕,提出一系列改革方案,其中包括司法改革。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周四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称是为依法准确惩治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从5个方面提出27条具体内容。

《意见》提到:不能因为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做出违反法律的裁决;又指: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

而在同一天,最高人民法院也开通了微博及微信,成为中国首个国家级官方微博。记者周四下午在新浪微博上看见,开通首日,最高法就已获得逾九万粉丝关注。

该账户发布的首条微博说,将及时发布各级人民法院的重大审判信息、重要司法解释、重要新闻信息等内容。

不少网民均在其微博下留言表示关注。有民众认为这是司法进步的体现,网民“老尹微谈”说:给百姓提供了方便,提供了法律解答阐释的平台,尤其是冤假错案者。网民“用户3888451586”说:宁可放错,不可杀错,可倒逼出法律的精神。

同样关注了最高法微博的律师袁裕来周四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最高法的这一举措予以肯定。

他说:“不管怎么说,他是一个进步吧。最高法有这个举措,各个地方法院应该也会公开吧。我觉得在一个侧面上能够为信息公开,或者社会跟法院的监督、沟通之间,至少在构架上他会是一个渠道。”

联合国官方账户也在最高法的微博下留言引述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所说:我呼吁各国在国内和国际上都致力于平等实施法律。在适用决议、决定和法律上,不应有选择性。我们不能允许政治私利损害司法。

但也有人对最高法出台的《意见》提出质疑。四川律师王万琼周四在新浪微博上写道:企图转移司法改革方向,靠你们自觉性就能保证司法公正吗?网民“菜民”则说:这等于是承认了以前办案的黑社会风格,但搞笑的是却一直自诩法治国家。网民“法律及其价值”说:要想杜绝刑讯逼供,就应建立沉默权制度。

沉默权是指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在接受侦讯或是在法庭审问时,有拒答问题或保持沉默的权利。这样的权利在世界上大多数的法律体系都被承认。但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并没有确立正式意义上的沉默权。

杭州律师王成周四告诉本台,最高法出台《意见》,冤假错案的情况或许会有所缓解,但在司法不独立的情况下难以完全杜绝。

“这么多年来,法院在中国的评价一直不太高,包括连续几届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最高法的工作报告反对票都是比较高的。像刑讯逼供、枉法裁判之类的事也是一直批评的声音比较高,普遍认为是比较严重的。我们只能说他有一些好一点的规定出来,不管多少,可能会有一点效果,有所改进。但作为根本性的问题来讲,在中国,我们说得简单一点,在他形成司法独立的制度之前,这些问题不可能得到根本的解决。”

袁裕则认为,如果法院不能与行政部门互相独立,那么三中全会中所提到的审判独立也只能是空头支票。

“根本性来说,我觉得这还是仅仅是架子架起来的样子,真正能不能做到审判独立或者司法独立,我觉得路还是很远,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最根本的还是在于体制内、核心区能不能有松动,可能更根本的还是在于法院对政府起到司法监督作用还是去维护政府的利益或者是服从公权力的利益。这里面假如说不愿意进行调整,你的改革实际上就是自己玩自己,不可能有根本性的变化。”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扬帆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