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周三开庭审理了一起访民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黑监狱的案件,原告王维龙向本台表示,因在黑监狱饱受折磨失去了劳动能力而提告,但对庭审未提指使者等深感不满,会继续联合其余被非法拘禁的访民进行控告。
北京《新京报》周四刊登了一篇题为《安徽访民进京上访遭拘禁 被看守用烧红铁钳烙身》的报道,指北京大兴区法院周三开庭审理被告人星某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案件,检方指控星某在2012年9月至10月,伙同张伟、庞太峰(均在逃)在大兴区魏善庄镇王各庄村的一间出租屋内,对王维龙等多位访民非法拘禁,时间从十几天至一个月不等,如果访民“不听话”就对他们进行殴打。报道引述王维龙表示,他被皮带抽头部,还被用铁钳在身上烫烙。
被告星某则称案发时未成年,自己也是受人指使,他经朋友介绍到王各庄村的出租房里看守访民,每月工资2000多块。案件将择日宣判。但报道中并未提及幕后指使者。
该报道随即被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官媒转载,引发民众关注。
网民“8岁儿童被害13年伸冤难”说:黑保安不是主犯,主犯是那些藐视法律的地方截访官员们!他们才是应该受到法律严惩的对象!
网民“云峰阁上”写道:一向五毛的我不禁要问:这个政府的合法性在哪里?公民权利在他们眼里是个啥玩意?不要说是地方政府造的孽,中央无责,鬼才信!
本台记者周四联系上原告访民王维龙,他说周三的庭审只持续了两个小时就已结束,对于庭审未提及行凶的指使者及伤势鉴定感到不满。
“庭审开了有两个多小时。作为我们受害人,在庭审当中,没将我的烙伤……鉴定我也没有看到,当庭也没有宣读。我们受害方有权知道受害的程度。第二个,幕后指使人卷宗也没有体现,关押(访民)的人也不是星迪(音)、张伟和庞太峰,并不是他们三个人,一共有十多人。公安的程序和检察院的程序都有问题。按照国家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你公安作出的鉴定应该告诉我当事人,是重伤还是轻伤,那么我对鉴定不服的话,我可以重新鉴定。”
记者:“接下来您还有什么打算吗?”
王维龙:“接下来我还要联合其他被非法拘禁的人到北京来报案。”
王维龙告诉记者,因为在黑监狱中受到折磨,导致他现在失去了劳动力,而头部受到的伤害更是令他时常感到头晕、头疼。而无论最终法院如何宣判,都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他希望所有被关黑监狱的访民都能站出来,引发社会的关注,进而减少各地黑监狱的存在,让所有的公民都能在法治的社会中生存。
曾代理过多起“黑监狱案”的律师迟夙生周四告诉本台,这样的案件通常法院会对被告轻判。
“此前的(案件)判得非常轻。此前李宁的母亲不也是被黑监狱折磨得存活不了了?黑监狱就说她自己自杀的,打得身上都是伤就判了3年以下有期徒刑,(现在)人都放了。”
在中国,公民在黑监狱中受到虐待的事件时有所闻。陕西访民康素萍于2012年1月14日至21日被关八天,期间不给吃,不给睡,还对她进行殴打;河北访民任平2006年在黑监狱内被用鞋底抽脸一百多下,导致左耳失聪;安徽访民李蕊蕊更在被关押期间遭到强奸。
北京律师梁小军周四接受本台采访时则表示,目前中国的黑监狱现象仍十分严重,要改善这一情况,需依靠公民社会推动。
“还是很严重的,主要是对法轮功、对访民,这个都是有存在的。经过我们很大努力,但是发现没有太大改观,还是依然存在。对于统治的机构来说,他认为法外的这种黑监狱可能更有利于他们进行社会的管控,所以我觉得可能更多地还是一个体制变化,公民有权利的意识,大家有言论的自由,这样能有更多监督存在,统治机构真正地依法治国。当然这个都说了很多年,也一直在说,能不能实现,我觉得还是靠公民社会的发展推动。”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林迪/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