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维权人士杨林煽颠罪成获刑三年 两公民申请旁听遭警带走遣返

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深圳维权人士杨林11月24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杨林的辩护律师指,其当事人所做的都是在行使现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是无罪的,杨林本人也认为该判决是耍流氓。此外,广州两名公民梁颂基、黄敏鹏当天到场申请旁听,却被警方带走,两人在派出所被羁押数小时候后被直接送回广州。

深圳维权人士杨林(本名杨明玉)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11月24日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杨林的辩护律师范标文当天告诉记者,杨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范标文说,整个庭审过程只有十余分钟,审判长在杨林尚未表态是否上诉的情况下就让法警把他带离法庭。

范标文:“已经判决了,判决是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记者:“杨林对于这个判决有什么表示吗?”

范标文:“杨林首先对法庭的合法性表示怀疑,第二,他说这样的判决就是耍流氓。还没有等杨林表示是否上诉,法庭的审判长就让法警把他带走了。其实这个判决我们早就预料到的,在现行体制下,不可能判杨林无罪。但是我认为杨林这些行为都是在行使现行宪法授予公民的一些权利,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是无罪的。像这种判决是违反宪法的判决。”

今年47岁的杨林曾声援广东乌坎、钱云会事件等维权活动,也是《零八宪章》第八批签署人之一。2013年6月4日,杨林前往会见美国外交人员,途中被北京警方短暂带走,几日后,他再前往广州与唐荆陵会面,并于返回深圳的途中失踪,1个月后,家属得知杨林已被深圳警方以“煽颠罪”逮捕。2014年5月6日,该案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起诉书指杨林“积极参与非法政治活动,散播反动言论,到公共场所喊‘打倒共产党’等反动口号,企图通过所谓的‘呐喊’、‘唤醒民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改变社会主义制度。” 杨林被捕后,路透社、BBC等境外媒体均进行了报道,中国维权人士也曾发起联署行动要求释放杨林。

而前一晚已抵达深圳准备申请旁听的广州公民梁颂基、黄敏鹏不仅未能进入法庭,还被警方带走羁押数小时并被强行押上火车遣返回广州。

梁颂基11月24日下午接受本台采访时刚刚抵达广州南站火车站,他告诉记者,在派出所时,他们还被警察威胁恐吓。

梁颂基:“今天是2015年11月24号,时间为9点35分,我本人梁颂基跟黄敏鹏正常进入深圳中院,办理旁听杨明玉那个案件。当时进入法院,已经在法院的范围之内,一群陌生男子指使一帮制服人员强行控制我们的自由。然后被送上两台7人商务车,押到深圳清河派出所,又在派出所里面遭受到恐吓,要打我。这些人员都是没有穿制服的,也不知道身份。”

记者:“他们恐吓您什么?”

梁颂基:“(恐吓说)‘到派出所要守规矩,法律是我定的,我说这是法律就是法律,不是法律就不是法律,你没有权利提任何的条件’。他们摆明就是违法犯罪。”

梁颂基说,他询问对方为何要把他们强行带离法院,不过对方并没有回答。他还表示,会就对方公然的违法行为报案,进行追究。

(特约记者:扬帆;责编:胡汉强/寇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