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跨性别就业歧视案宣判:违法辞退,但不涉歧视

0:00 / 0:00

中国贵州一家法院近日就一起跨性别就业歧视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原告C先生(化名)胜诉,被告用人单位辞退他违反劳动法,应支付经济赔偿。不过法院同时认定,用人单位辞退原告并不涉及歧视。

据法新社、《纽约时报》中文网、上海“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综合报道,现年28岁的C先生(化名)是一名跨性别人士,生理性别为女性,但自我心理认同性别为男性。2015年4月,他在贵州省会贵阳的慈铭体检中心经过一周的试用期后被辞退。C先生称,人力资源部门经理曾抱怨他的穿着像个男同性恋者,认为这对一名健康检查公司的雇员来说看起来“不健康”。C先生认为慈铭对他的辞退是出于对性少数群体的歧视,单方面与他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他于2016年3月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获得经济赔偿以及书面道歉。同年5月,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向C先生支付402.3元人民币的试用期报酬,但认为C先生没有被公司录用是因为不符合录用标准,拒绝了他要求的加付2000元月薪和向他道歉的要求。C先生不服仲裁结果,后向贵阳云岩区法院状告慈铭体检中心,要求慈铭支付其7天工资以及经济赔偿2000元。

2016年12月30日,C先生收到了云岩区法院于12月18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慈铭支付C先生工资483元、经济赔偿金1500元。判决书显示,慈铭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与C先生劳动关系,应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向原告支付赔偿金和相应经济补偿。判决书还称,虽然C先生提供的录音显示,慈铭员工杨某与他的谈话涉及对其跨性别身份的质疑,但杨某未出庭接受双方质讯,而且杨某作为被告单位普通员工,其言论不能代表单位意见,因此,对原告称被告解除与其劳动关系系慈铭对其跨性别身份歧视,不予认定。

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C先生的代理律师黄沙1月3日晚间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

“从劳动层面来说,我们会接受这个结果。如果对方没有上诉的话,这个判决就会生效。可是有点遗憾,它在认定单位辞退原因方面,没有认定是因为跨性别身份认同歧视。所以我们后面会采取一些法律措施,让单位对劳动者有一个赔礼道歉的法律行为。”

黄沙律师介绍说,C先生最初到慈铭体检中心求职的时候,跟他入职后的穿着打扮是一致的,都是穿着男式西装,在申请表格上性别一栏空着没填。黄沙律师认为,用人单位应该是把C先生作为男性员工雇佣了,但是后来在仔细看身份证等资料时,发现C先生生理性别为女,基于对跨性别人士的歧视,而解雇了他。

C先生1月3日晚间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透露,他曾隐藏自己的男性心理认同,做过电视台记者和保险公司的高管。到慈铭体检中心工作,是他公开自己跨性别身份后的第一份工作,而在被慈铭辞退后,他一直没能找到新的工作。

“后面找了几次工作,没有找到。公开了自己的身份,但是没有人用我。全国有一个人事网,估计我进了黑名单,任何人一搜我的名字,可能都用不了。这是我自己想的。(记者:现在生活来源怎么办?)现在父母给一些钱。”

《纽约时报》中文网报道称,C先生的案件是中国首例涉及工作场所跨性别人士歧视的案件。关注该案的广东跨性别人士姗姐1月3日晚间向本台记者表示,

“从反歧视的角度来说,可能并不能算是胜利。因为法院并没有认定这是一个歧视。”

法新社1月3日报道,中国大城市近年来对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LGBT)群体的接受度有所提高,但传统思维仍然盛行。性少数群体认为他们仍面临广泛歧视,试图通过诉讼维权。《纽约时报》中文网报道,近年来中国有不少涉及性别和性取向的诉讼引起公众注意,但多数案件的结果让活动人士感到失望。去年9月,一名同性恋女性因教科书将同性恋称为疾病而起诉教育部,被北京一家法院驳回。去年4月,湖南省一家法院驳回了一对同性恋伴侣的结婚要求。

(记者:林坪;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