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昌一名嫌犯审讯中死亡

湖北孝昌一名男子近日被河南温县警方以涉嫌电信诈骗名义带走审讯后死亡。河南温县警方随后在网上通报称,办案民警涉嫌刑讯逼供,当地检查机关已立案调查,引发舆论关注。

河南焦作市温县公安局3月13日在官方微博“平安温县”发布警情通报称,该局刑侦大队3月12日在办理一起电信诈骗团伙案件中,一名嫌犯死亡。经焦作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初步调查,办案民警涉嫌刑讯逼供取证,温县检察院已立案调查。通报称,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依法惩处违规违法办案人员,进展情况将及时发布。

法新社3月21日援引英文《环球时报》报道称,这则河南温县警方发布在网上的警情通报,已被浏览1300万次,很多微博用户对警方的坦诚“点赞”。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公共事务研究院新媒体实验室官方微博发文称,温县警方此举,可视作为政务公开在中国政务新媒体领域,乃至中国政务公开历史上的一次极具积极影响意义的里程碑事件。文章说,这是政府第一次罕见地对涉己不当行政作为致他人死亡案,在媒体报导和舆论发酵之前,积极通过新媒体主动发布的“罪己”政务通告,不护己短,不躲不闪,不遮不掩,不捂不盖,勇于担责、依法公示,彰显出了中国政府政务公开、司法公正和传播自信的巨大进步。

现在美国纽约执业的项小吉律师3月21日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对此评论说,

“它及时通报警方涉嫌暴力执法致嫌犯死亡,这应该说是一个正常的做法。谈不上是什么进步,当然与过去相比可以这么说。我觉得这只是一个个案,不排除它将来有些案子继续隐瞒,各地的做法不会统一。”

据《湖北日报》3月14日报道,死者朱某是湖北孝昌县花园镇人。他是3月11日上午8点左右,在湖北孝昌花园镇一个早点摊吃早餐时被河南温县办案民警带走的。朱某的妻子王女士称,3月12日晚上8点左右,她接到警方通知,说其丈夫朱某已经死亡。3月13日,从湖北赶到河南温县的王女士在得到检察院许可后,在当地的殡仪馆看到了朱某的遗体。法新社3月21日报道称,目前还不知道朱某是在拘留所死亡的,还是曾经被送到医院接受过治疗。

关注这一事件的江苏资深媒体人徐祥认为,河南温县警方此次迅速公开通报民警涉嫌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其背后很有可能是因为河南警方在异地办案过程中致人死亡,而湖北当地警方拒绝“背黑锅”。

“有可能他抓到人之后,没有把人直接提到河南,而是借用湖北警方的审讯室进行审讯。审讯过程中发生了刑讯逼供,人死了,死在人家的地盘。你如果想推诿,想推卸责任,那是非常困难的。所以这是一种苦肉计,也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

据《湖北日报》、上海“澎湃新闻”报道,涉嫌刑讯逼供犯罪的4名温县公安局民警已被停职,温县检察院已立案侦查,并对这四人采取强制措施。北京《新京报》报道称,按照刑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则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其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林坪 编辑: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