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登记双重管理 民间智库处境更难

中国官方近日发文,要求对社会智库分类登记、双重管理,引导社会智库发挥正能量,并要求社会智库加强党建工作。有评论认为,民间独立社会智库今后在中国的生存环境更加困难。

中国民政部、中宣部、中组部、外交部、公安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统计局等九部门5月4日联合印发《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今后强化对社会智库的规范管理,包括对社会智库实行分类登记,双重管理,综合监管,坚持扶持和规范并重,引导社会智库发挥正能量。

官媒新华网5月4日报道称,社会智库由境内社会力量举办,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具有法人资格,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要求,对社会智库实行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其中,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担任业务主管单位,并由省级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其他社会智库由其活动涉及领域的主管部门担任业务主管单位,并由同级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未经民政部门办理社会组织登记的社会智库,不得以社会智库名义开展活动。

美国纽约中文政论杂志《北京之春》主编胡平5月4日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对此评论说,

“现在当局作出这么一个规定,显然是为了进一步控制社会智库。因为它现在不可能对这些社会智库一律封杀,所以它就要求你必须注册,你缺少这些它就可以取缔你。另外你即便有了合法注册的身份,它对你的活动也做出了很多具体的限制。不管是你的出版物也好,你召集的学术研讨活动也好,他都在所谓双重领导的名义下,把当局对你的控制,直接伸手插到社会智库内部中间来。”

《意见》要求,今后要推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社会智库的重要业务活动、接受境外捐赠资助、重大宣传活动、举办大型论坛和会议等重大活动都要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要加强行政执法,民政部门要依法查处社会智库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业务主管单位应予协助和配合。

胡平认为,民间独立社会智库今后在中国的生存环境更加困难。

“这个和他加强对境外NGO的控制,可以说是同步进行的,都是对社会民间力量的进一步打压。这使本来还带有民间独立性的社会智库,完全被官方变成御用机构。另外一些比较坚持民间性独立性的智库,恐怕连生存都会变得相当困难,更不要说还要举行什么活动,出版什么东西,力图在社会上发挥一定影响,可以想见,今后一段时间都会变得更加困难。”

《意见》还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社会智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在民政部门统一的信息平台以及其他便于公众查询的平台公开组织章程、负责人、财务状况、接受境内外捐赠资助、开展交流与合作、参与境外活动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社会智库进行监督。

美国马萨诸塞大学波士顿学院社会学教授邓小刚对此评论说,

“社会智库必须得公布自己的客观性,就是说它不是受到资助方的影响。比如大公司想影响社会舆论,然后智库作出的结果,并没有很客观的来评价政策的效果,有可能更偏袒资助方。所以社会智库必须清楚的阐明谁资助了它,有没有相关的利益在其中。这点特别重要。”

中国九部门近日联合下发的文件还要求,社会智库要 加强党建工作,实行党组织负责人与管理层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意见》要求,党组织要对社会智库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主要经费开支、接受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确保社会智库正确的政治方向。

(记者:林坪 编辑: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