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女权五姐妹”的代理律师近日提请北京海淀区检察院监督海淀公安分局,撤销此前对五人所立的“假案”,恢复五人的人身自由,并提请检察院追究海淀警方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
据北京民间公益组织“益仁平中心”7月31号的消息, “女权五姐妹”案的代理律师7月29号向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寄送申诉书,提请检察院对海淀公安分局今年三、四月间拘留及侦查女权五姐妹的行为进行侦查监督,监督海淀分局依法撤销五姐妹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及“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还她们人身自由,并依法追究被申诉人负责人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签署申诉书的6名律师代表了五姐妹中的韦婷婷、武嵘嵘、郑楚然、李婷婷四人。
《申诉书》指出,北京海淀警方调查的“女权五姐妹”的三个主要活动“三七贴纸反性骚扰”、“占领男厕所”、“染血的新娘”,都不构成犯罪 。“女权五姐妹”案件立案不当,是彻头彻尾的假案,是对守法公民的迫害,是滥用职权的枉法追诉行为。中国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但在检察院不予批捕后,海淀警方却仍对“女权五姐妹”实施取保候审,继续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该案全体辩护律师曾在今年5月中旬分别以邮寄和当面递交的方式,向海淀公安分局书面提出《关于撤销“女权五姐妹”案的法律意见书》,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但海淀警方置若罔闻。
对于海淀公安分局至今拒不撤销案件,仍对“女权五姐妹”取保候审,申诉书的签名人之一,武嵘嵘的辩护律师吕洲宾7月31号晚间向本台记者表示:
“警方通过这种方式给女权五姐妹压力,目前你是犯罪嫌疑人,这个案子还在侦查阶段,保持高压态势。另外,警方可能是不想认错,以继续侦查为由,取保候审。目前按照《刑事诉讼法》,中国大陆公安的权力实在太大了。像这种取保候审,警察可以单方面作出这样的决定,他认为需要侦查就侦查,认为不需要侦查就不侦查,他的权力太大了。目前在这方面没有什么制约,没有办法。”
《申诉书》提请北京海淀区检察院监督北京海淀公安分局,撤销此前对武嵘嵘等五人所立的“假案”,并指出,海淀公安分局部分警察的言行已涉嫌犯罪, 提请检察院追究海淀警方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
吕洲宾律师表示,该《申诉书》已被海淀检察院签收,不过中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检察院应该在多长时间内回复。
“针对这样一个投诉、建议,检察院应该在多长时间内回复,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北京益仁平中心的资料显示,自4月中旬被释放以来,“女权五姐妹”作为犯罪嫌疑人持续受到调查和监控,无法恢复她们在NGO的工作。今年7月,海淀警方曾对“女权五姐妹”的辩护律师葛文秀称,撤案要等到“取保候审”结束,目前距五姐妹取保候审结束还有9个月。
(记者:林坪 编辑: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