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玲民事赔偿诉讼案开庭 法院撤诉引抗议

广州维权人士李小玲因幼子被人杀害,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该案定于星期四在番禺法院开庭。不过,番禺法院星期四先是阻挠李小玲亲友旁听,后来又以李小玲迟到为由,裁定其撤诉。李小玲和支持者后来在法院外举牌抗议司法不公,遭到当局抓捕,李小玲等5人被警方拘留。

据李小玲此前发布在互联网上的案情资料和广东《南方都市报》的相关报道,李晓玲曾经的生意伙伴邓海生,2009年3月绑架、杀害了李小玲12岁的儿子李卓健,并抛尸野外。李小玲变卖所有财产雇人雇车找了一个月,才找到儿子已化作白骨的尸体。邓海生于2011年被判死缓。

李小玲调查发现,邓海生一案的主审法官与邓海生的辩护律师存在直系亲属关系,她认为,广东当地法院在对邓海生的刑事审判中,久拖不判,量刑过轻,存在严重司法不公,曾多次为此事上访,引发舆论关注。在邓海生的刑事案件审结后,李小玲向邓海生提出民事赔偿。

四川成都“六四天网”星期四的消息说,今年9月25号,李晓玲诉邓海生民事赔偿案第一次开庭时,由于广州番禺区法院纵容邓海生的儿子在法庭内殴打李小玲和她的代理人,以至庭审无法进行。

12月12号,番禺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该案,只允许原告李小玲方六人入内旁听,不许前来声援李小玲的其他群众入内,李小玲一方和法院工作人员一度僵持。当李小玲进入法庭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的主审法官王菲,以李小玲一方迟到为由,宣布此案裁定其撤诉。李小玲与代理律师唐荆陵和刘正清不服,要找法院院长进行投诉,但被赶出了法院。

李小玲的代理律师刘正清对此表示:“肯定有很多违法之处。首先,第二次开庭,他让我们进去6个人,那个法庭可以坐20几个人,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只能进去多少人。先不让我们进去,等我们进去的时候,她就说我们迟到了,庭都没开,就按撤诉处理。”

谈到当天的经历,李小玲的代理律师唐荆陵表示:“这个明显的就属于耍无赖了。因为这次开庭只是针对后期补充侦查的两份证据做质证。而且在第一次庭审的时候,法官当时在笔录里面讲了,就是如果后面这两份证据我们不提交,那么由我们承担这两份证据无法提交的不利责任,并不涉及所谓撤诉的问题。中国法律里面是有,开庭无正当理由迟到算撤诉,但它指的是无正当理由,而且指案件还没有经过实体审理。但是我们这个完全是已经经过实体审理了。而且就算这个庭它没法开了,如果它合法的判定我们算缺席的话,那么产生的后果,只是这两份证据不质证,被排除在外,只是产生这样一个法律效果。”

“六四天网”的消息说,在被赶出法院后,李小玲和上百围观群众在法院外面举牌抗议司法腐败。星期四上午近11点的时候,广州警方出动了大批警察,抓捕了13名抗议者,并把他们送往番禺戒毒所。

本台记者星期四晚间致电番禺戒毒所,电话无人接听。记者又致电番禺区公安分局,询问李小玲等人的现状,得到值班人员以下回复。

“你好。(记者:番禺公安局吗?)对。(记者:星期四上午在番禺区法院外抗议的李小玲等13人,被警方抓走,现在关在什么地方?)你是哪里?(记者:我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请你同我们的宣传部门联系。”

北京时间星期五凌晨1点10分,记者联系上了一名被抓捕的抗议者刘嘉青。

刘嘉青表示,包括他在内的8名抗议者刚被警方从番禺戒毒所放出来,李小玲、杨崇、肖育辉、黄敏鹏、刘川等5人仍被限制人身自由,将被警方正式拘留。

“据说要拘留10天,得到的消息是10天。警方骗他们说让他们去拿手机,才把他们送到医院去的。去医院体检,因为进拘留所之前都要体检。(记者:你知道是送到哪家医院?)不知道,他们出去之后就联系不上了。”

刘嘉青说,李小玲从进入番禺戒毒所就开始绝食。刘嘉青呼吁人们关注李小玲,以及李小玲案件所折射出的司法不公。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