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维权人士鲍乃刚起诉京山县公安局非法拘留一案6月6日上午在京山县法院开庭审理,他的两名律师进入法庭前被要求进行安检,原本申请的几名证人也都因为被限制自由而无法出庭。当天,一些公民到场准备旁听,但未被允许,有人还因为拍照而被带去了派出所。
湖北维权人士鲍乃刚的朋友王芳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今年2月10日在武昌区法院开庭审理,鲍乃刚持身份证到场准备旁听,但却被警察带去了派出所,后被押回京山原籍并被行政拘留三天。鲍乃刚不服有关判决,认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于是将京山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有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公安局公开道歉。
案件于6月6日上午在京山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鲍乃刚在庭审后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庭审自上午8点30分开始,至下午2点多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
鲍乃刚说,当天他的一些公民朋友到场准备旁听,但却受到阻挠,其中有人因拍照遭到警方控制,他原本申请的几名证人也因自由受限而无法出庭:
“我申请了几个证人出庭,到6月4号所有证人全部失联,我了解的是他们都被控制在家里不允许和外界联系。今天开庭的时候,有两个因为照相,被公安机关留置,还有一个叫王兴红的,被当地国保接走了。再就是从程序上,从进法庭开始,所有的旁听席都被公安局安排的人占据了。”
鲍乃刚告诉记者,在法庭上,警方当庭承认他们的执法确有瑕疵,但他对判决结果仍不乐观,认为当局无论做错什么,他们都鲜少会认错。
而在当天开庭前,鲍乃刚的两名代理律师罗立志和卢京美被要求进行安检,并因此与现场的法警发生了一些争执。
罗立志向本台表示:“今天我们大概7点40分就到了京山县法院的大门口,等到8点可以进去的时候,他们法警就说我们要进行安检,我们翻出被告人和法院关于司法警察进行安检的规定给他看,法警说我不看,我们这里执行我们这里的规矩。我就往里面走,他就不肯,把我往外面推。庭审中我再三提出非法安检的问题,要求书记员把我这些话记录在案,书记员没有记录。”
罗立志说,对于法警违规安检的行为,下一步将提出投诉及控告。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寇天力 网编: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