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江苏镇江海天盐化公司制售“农药废渣盐”案危害之广,遍布全国12个省市。徐敬东等不法商人在没有取得工业盐生产执照的情况下,以每吨10元的价格收进农药残渣,再花费每吨100元的成本,将农药残渣清洗、烘干、制成工业盐, 以每吨350元至400元的价格转手卖给私盐批发商;私盐批发商再转手卖给粮油店;粮油店再转手卖给食品商贩。虽说目前尚未发现食用“农药废渣盐”产生的病例,卫生部门的检测结果显示, “农药废渣盐”重金属含量超标,对孕妇和儿童危害极大。
北京律师唐吉田表示,对于江苏镇江海天盐化公司制售“农药废渣盐”案,应在民事、行政、刑事三个方面对责任主体严加追究:
“从民事最低层次的角度看,它实际上有民事侵权的这种情况,那么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等这样一些责任。另外,可能也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问题。还有从行政法角度来讲,它包括承担行政上的罚款等等这样一些问题。那么从刑事上来讲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是破坏市场经济这方面要求的证据更严格一些,它的程序也更复杂。对于直接责任人和管理层或者说直接实施的员工可能也意味着一定的刑法。从民事、行政、刑事这几方面严格去追究的话是要有相应的责任主体来承担。”
唐律师表示,导致“农药废渣案”的潜在因素不一而足,公共政策导向失误、相关法律缺失导致不法商业行为的低成本以及社会舆论监督的缺失都有关系:
“这个实际上看起来是一个突发或者偶然的事件,实际上它有必然的、潜在的因素在起着一些作用。我觉得通过政策的角度来讲是片面地追求增长,忽视环境、忽视公民健康等等这样的一种政策导向;从另外一个角度就是法律层面,一方面可能是从立法上有一些缺失,最主要的还是从市场准入等等这方面的法律包括立法层面、包括法律的具体适用上也有很多不明之处,使得一些挑战人类生命健康的不法企业行为或者不法的个人行为成本相对比较低,也使得一些人在这方面敢于去做一些挑战。那么还有一个因素实际上是属于社会文化因素,政府主导的力量会强大,民间社会的舆论建设处于一种滞后的状态。道德的约束、这种制约、这种平衡作用经常是缺失的,所以出现这样的一些问题, 在政府主导型的环境下发生的机率更高一些。”
美国俄克拉荷马中部大学西太平洋研究所所长李小兵教授表示, 中国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之风屡禁不止;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国情咨文演说中明令禁止“假冒产品和不安全产品”过境,所针对的明显包括中国:
“这个问题之严重不仅国内大家都是人人自危,不敢下馆子和小饭馆,怕有地沟油。不敢买油条怕放过多的碱、过多的矾。但你的食品是吃到肚子里,其他商品服装、家具、各种伪劣商品,包括工程,有的房屋倒塌等等质量很差的名不符实的豆腐渣工程,甚至中国对外贸易也受影响。奥巴马在上周的国情咨文演讲还提到美国要加强进口,特别是中国进口物品的检验,保证美国人民的生命安全。这就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您刚才提到的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还有待于政府采取措施。尽管最近采取很强硬的措施,包括三鹿奶粉危害婴儿,那几个总裁有三个都被枪毙了。在美国经济犯罪是一个判处极刑,判处死刑的还没有。这在经济振兴或者发展,包括美国、日本在包括19世纪或者是21世纪初年,经济发展、政府的管理、法治远远落后于市场的发展,这种情况也有发生,以后逐渐形成正常的工业文化、企业文化,并且法律逐渐健全,所以这种情况就慢慢减少。”
不过,李教授说,中国大企业产品的口碑近来有所好转:
“现在中国有好转,特别是大企业逐渐树立自己的企业形象,以质量创名牌,走正规道路。这个已经有好转。但是这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地方企业还远远落后于这种现状。”
李教授说,加强社会成员个人的道德操守会受到较好效果:
“慢慢来,这确实还需要一个过程。当然,中国可能这个过程还更长。因为中国社会就像咱们过去讨论过的有关道德观的问题,美国是个人的制约,个人行为、个人品德,自己觉得就不该做这样的事。树立社会的普世道德观,这个很难。这么大的国家,这么多的人,从个人主义入手,强调个人价值和责任其实倒比强调社会价值和责任要行之有效,要快得多。”
新华社的报道表示,中国“盐业立法亟待加强”。报道援引江苏盐务局某官员的话说,根据现行盐业法规,工业盐的流通不需要准运证,这就使得工业盐向食盐市场的流通极为方便。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