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将以法保障藏语文使用 议员称落实还有待观察

西藏自治区当局正着手制定《西藏自治区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以法律形式保障藏语文有使用和发展。印度的西藏人民议会议员对此回应称,新的《条例》值得肯定,但能否落实,还有待观察。

根据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网》报道, 西藏自治区编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正着手制定《西藏自治区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将以法律形式保障藏语文使用发展。

报道说,目前,西藏藏语委(编译局)联合相关部门和专家已完成对《条例(草案)》的第四次修订,正式《条例》预计于今年9月出台。

对此,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问题研究员、西藏人民议会议员格桑坚参接受本台采访时表达了肯定的态度。

“我们最近注意到,西藏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讲过要加强藏语言的学习跟使用,这次西藏自治区编译局副主任曲扎向记者介绍现正在实施相关条例,准备在9月份出台。他所讲的里面提到要着力学生母语能力的培养,还特别强调要规范藏语文使用,提升各类学校藏语文的教学能力。如果西藏自治区以及所有的藏区能够以法律的形式,制定出这样一个能够真正地落实保障藏语言学习使用的条例,我认为应该是值得欢迎的一件事。”

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藏人行政中央、西藏人民议会及西藏非官方组织等曾多次指责中国政府在全藏地实施语言同化政策。格桑坚参表示,中国当局试图在藏区用汉语取代藏语,其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甚至引发更多动荡。

“我们必须要看到,像87年,当时的班禅大师跟阿沛·阿旺晋美在世的时候曾制定过关于藏语文学习使用的一个条例,但在2002年,这一使用条例真正的成为法律以后,87年的很多权限取消了,像国家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文件全部用藏文颁发的条例被取消了。特别在教学这范围里面,‘以藏语教学为主、汉语教学为辅’的这一规定反而变成了‘以汉语教学为主、藏语教学为辅’的这么一个现象以后,整个西藏自治区像青海的很多地方发生了学生、教师、普通民众要求加强藏语文学习和使用的抗议活动。”

《新华网》的报道援引西藏自治区藏 语委(编译局)副主任曲扎的话说,藏语文学习、使用和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充分说明藏语言文字受到了中央和自治区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藏语文消失”之说无从谈起。

西藏人民议会议员格桑坚参对此回应说:“西藏当局这次出台要颁布的这一法律,并不是一个斗争的需要,而是要真正地看到或深深地认识到‘西藏的藏语文发展和使用面临着灭绝的危险性’,再开始以法律的保障进行实施。我认为,这应该值得肯定,但是能不能真正地落实,这还需要看。”

(特约记者:丹珍 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