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格尔登寺自焚僧人洛桑嘉措获释返家

四川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洛桑嘉措于2012年自焚抗议受重伤,被军警毒打后强行带走,自此一直被监禁,他于星期三从四川德阳监狱获释返家。

居住瑞士的流亡藏人索南星期四告诉本台,四川阿坝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洛桑嘉措自2012年自焚抗议受重伤,在被监禁长达五年多之后,于星期三(5月10日)从狱中获释。

索南说:“为抗议中国政府在藏地实施的高压政策,格尔登寺僧人洛桑嘉措于2012年2月13号在阿坝县城主街高呼口号点火自焚,随后部署在当地的军警出现在自焚现场,用灭火器扑灭洛桑嘉措身上的火之后,再用脚多次踩他、踢他,还用带刺的警棍对他连续暴打,然后将他强行带走,当时他被烧伤、被打伤,处于生死不明状态。刚刚从境内获得的可靠消息说,洛桑嘉措于2017年5月10号夜里从四川德阳监狱被警方送回家中。”

在被问及该名自焚僧人目前的身体状况时,索南说:“洛桑嘉措被当局监禁在德阳监狱长达五年两个月二十七天期间,遭受了百般折磨。昨天(10日)在他被释放当天,当局为了防止家乡僧俗藏人隆重迎接他,特派公安人员于深夜将他送到家中。因此,他现在的身体健康状况暂时无从了解。”

索南补充说:“洛桑嘉措在2012年自焚抗议被警方带走时,年仅19岁,现在已是24岁。他是阿坝县贾洛乡拿昌玛村人,父亲名叫巴孜、母亲名叫白嘎。他自幼进入格尔登寺为僧,是家里四个孩子中的长子。”

曾于2011年9月26号在阿坝县展开自焚抗议被警方带走的格尔登寺僧人洛桑贡确也于今年3月28号从四川德阳监狱获释。

本台此前报道,洛桑贡确自焚后因伤势严重,导致右腿被截肢,之后当局把他关押在德阳监狱长达近六年。他在获释时,当局并未通知他的家人和亲友,而是直接将他送回家,并不准他返回寺院,也不准他进县城,只能在当局的监视下居于阿坝县麦尔玛乡二村的牧区家中。

自2009年至今,境内藏地被证实的共有148位藏人以自焚抗议当局的高压政策,其中仅在阿坝县有38人自焚,成为全藏地自焚最多之地,加上阿坝县频发示威事件,因此一直处于中国当局的严密控制之中。

去年7月28号以来,中国当局在阿坝县以格尔登寺为主的其他各寺院里发放多本“议案说法”藏汉双语学习读本,强迫僧众接受教育,以防自焚、示威等突发抗议事件发生。

该“议案说法”的内容分别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分裂旗帜、散发具有分裂内容的传单,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在公共场所高举达赖喇嘛画像并高呼分裂口号,应认定为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在公共场所引火自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处罚;煽动、教唆、引诱他人自焚,以故意杀人定罪处罚;通过微信为境外非法提供涉密及煽动分裂国家的图片、视频资料,以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数罪并罚。

(特约记者:丹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