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拉卜楞寺两僧涉自焚事件获刑

甘肃夏河县拉卜楞寺僧人金巴嘉措和格桑莫兰被当局指控向境外提供自焚讯息,于上周各遭判一年零六个月徒刑。

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拉卜楞寺两名僧人于去年6月5号被捕,本月12号被夏河县人民法院判刑。当局指控两人向境外提供有关卓尼县妇女桑杰措自焚抗议的讯息。

一位知情消息人士星期三对本台说:“夏河县拉卜楞寺僧人金巴嘉措和格桑莫兰于去年6月5号被公安人员拘捕,当时同他们一起被捕的还有另外两名僧人,分别是格桑嘉措和嘉央嘉措。他们四人被捕后有一段时间失去下落,家属和亲友到处打听都没有获得有关他们的任何消息。此后不久,格桑嘉措和嘉央嘉措获得释放,但一直遭拘押的金巴嘉措和格桑莫兰于上个星期一,即9月12号,均被夏河县人民法院以‘向外非法提供自焚讯息’的罪名判处一年零六个月徒刑。”

根据本台早前报道,2015年6月5号地方时间傍晚7点左右,拉卜楞寺僧人琼格金巴(又称金巴嘉措)、格桑(全名:格桑嘉措)和嘉央(全名:嘉央嘉措)在当地街上行走时,突然被一批驻地武警强行带走。当晚深夜,拉卜楞寺僧人格桑莫兰在其僧舍突遭一批军警拘捕。他们四人的家属和亲戚未收到当局的拘留通知,也不知他们被捕的原因。

据介绍,金巴嘉措是夏河县博拉乡人,年约39岁,获得拉卜楞寺格西(佛学博士)学位;格桑莫兰是卓尼县人,现年37岁,于1997年进入拉卜楞寺学佛;格桑嘉措是夏河县博拉乡人,是拉卜楞寺的跳神舞表演者;嘉央嘉措也是拉卜楞寺的跳神舞表演者。

消息人士表示,金巴嘉措和格桑莫兰被当局指控涉嫌的自焚事件是与卓尼县自焚妇女桑杰措有关。

“甘南州卓尼县妇女桑杰措于去年5月27号以自焚抗议当局的高压政策而身亡,当局不仅控制当地,也控制邻县近乡,并拘捕了在夏河县拉卜楞寺学习佛法的卓尼县僧人格桑莫兰和其僧友金巴嘉措,以及另外两名僧人。当局主要怀疑他们是自焚讯息的透露者。此后,当局又拘捕了自焚者的丈夫和数名有关人士。”

本台曾报道,2015年5月27号凌晨约4点钟,甘肃省甘南州卓尼县尼巴乡的妇女桑杰措在位于该县刀告乡的贡巴寺,又称扎西曲廓林寺附近的公安派出所和中共工作组的办公楼大门前自焚抗议而去世,终年36岁,遗下丈夫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同年6月10号,自焚亡者桑杰措的丈夫旦真旺杰和贡巴寺僧人赤列嘉措被当局强行拘捕,贡巴寺医学院僧人桑丹嘉措和辩经学院僧人洛桑丹增分别于当月4号和5号遭到拘捕;而桑杰措自焚的第二天,即5月28号,贡巴寺医学院僧人丹增索巴也遭到拘捕。

上述受连坐被捕的藏人中,桑杰措的丈夫旦真旺杰是卓尼县尼巴乡尼巴村人;僧人赤列嘉措是卓尼县尼巴乡江车村人;僧人桑丹嘉措和洛桑丹增与自焚者同村,是卓尼县尼巴乡石巴村人,两人年龄均在20岁;僧人丹增索巴是桑杰措的侄子。

消息人士表示,当时桑杰措自焚前,她手里拿了一幅大型的达赖喇嘛尊者法像和一叠藏香,摆放在自焚之地公安派出所和中共工作组的办公楼大门旁,之后点火自焚。有目击者看到,她在达赖喇嘛尊者法像下方写有“祈请达赖喇嘛尊者万寿、西藏要自由、西藏要人权”等字样。

这起自焚事件发生后,警方赶到现场,将桑杰措的遗体带往合作市,强行火化后,再将其骨灰交给家属。当局同时采取严格的监控措施,并屏蔽和严查地方电话及微信为主的网络通讯渠道。一批军警则来到自焚者家,不准家属为亡者举行祈福法事,还警告他们不得向外传出桑杰措自焚的讯息。

(特约记者:丹珍 责编: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