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格尔登寺两僧人被判刑

四川阿坝州阿坝县格尔登寺的两位僧人因今年四月发起示威抗议上星期五被判刑。

本台于今年4月28号报道,四川省阿坝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年仅19岁的僧人洛桑丹巴于4月26号地方时间下午2点半在阿坝县城主街单独展开示威游行,高呼“西藏要自由”、“让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等口号,抗议中国政府在西藏实施的高压政策。当时他头缠手画的西藏雪山狮子旗,手举大型的达赖喇嘛法相,一路高呼口号展开示威游行。数分钟后,警方赶到现场,对他实施毒打并拘捕。

印度达兰萨拉的格尔登寺境内紧急情况联络小组发言人次仁星期一向本台表示,今年4月26号示威被捕的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洛桑丹巴于上星期五被当局判刑。

次仁说:“11月7号地方时间上午11点,格尔登寺19岁的僧人洛桑丹巴被阿坝州马尔康县中级人民法院以‘反政府示威罪’判处两年徒刑。根据消息人士透露,洛桑丹巴被拘押期间遭到各种酷刑折磨。”

次仁表示,与洛桑丹巴一同被判刑的还有格尔登僧人洛桑嘉措,他因在今年4月发起示威抗议活动而以相同的控罪获刑三年。

次仁说:“格尔登寺20岁的僧人洛桑嘉措也在同一天和洛桑丹巴一起被判刑。他于今年4月2号手举西藏雪山狮子旗,高呼‘西藏要自由’、‘让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等口号单独展开示威游行活动。当时他在示威之后立即得以返回寺院,没有落入中共公安人员手中。两周后,即4月15号,洛桑嘉措在寺院被一批公安人员拘捕,并一直被拘押到现在,受尽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

次仁表示,洛桑丹巴和洛桑嘉措被马尔康县中级人民法院判刑时,虽然他们的家人获准进入法庭听审,但不准为他们聘请辩护律师,两人将被带往别地监禁服刑。

据介绍,洛桑丹巴是阿坝州阿坝县麦尔玛乡第二大队人,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进入格尔登寺为僧。他的父亲名叫阿琼,母亲名叫卓玛曲阔,有两个哥哥,一个目前在印度南部哲蚌寺学习佛法,另一个与他同寺,在阿坝县格尔登寺。

洛桑嘉措是阿坝州阿坝县麦尔玛乡第三大队人,自幼进入格尔登寺为僧。他的父亲名叫贝次,母亲名叫西琼,有一个妹妹。

本台于上星期三报道,四川阿坝州阿坝县麦尔玛乡三名藏人涉自焚事件被控“故意杀人罪”于11月3号被阿坝县人民法院判处二至三年有期徒刑,其中麦尔玛乡第三大队的卓玛措和第二大队的贡米被判三年徒刑,第四大队的格培被判两年徒刑。

2009年至今在境内藏地有132位藏人自焚,其中113人过世。而阿坝县是自焚事件发生最多之地,迄今为止共有36人自焚抗议。

有关阿坝县境内当前状况方面,次仁表示:“现在阿坝县境内似乎见不到持枪军警列队巡逻,寺院内也没有中共工作组人员及军警入驻管控,但这只是表面上的平静,军警虽然不会明目张胆地出现在民众眼前,不过却藏匿在县城各个角落严阵以待,一旦发生突发性示威事件,就会从各藏匿位置涌出。”

(特约记者:丹珍;责编: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