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协前副主席赵黎平被判死刑

内蒙古政协前副主席赵黎平,因故意杀人罪,11月11日一审被判处死刑并决定执行死刑。赵黎平是中共建政以来首个亲手杀人的省部级官员,也是十八大以来首名被判死刑的高官。

11月11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案,法院认定被告人赵黎平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案情透露,2015年3月20日,赵黎平在赤峰市持枪将其情妇杀害,并在2008至2010年间非法收受人民币2368万元;公安机关还在赵黎平的办公室内查获了91枚雷管。法院指,赵黎平所犯故意杀人罪犯罪性质、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且拒不认罪,应依法严惩。

赵黎平在担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期间,曾卷入多起负面事件,其中包括呼格吉勒图冤案。2005年,赵黎平出任公安厅厅长,数年之后,呼格案真凶落网,但当年破获呼格案的“第一功臣”冯志明不仅没有受到调查,反而升迁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当时赵黎平就专门给他出过一份证明,证明冯志明与呼格案无关。

此外,原内蒙古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杜文也在有关的贪污案中供述,2010年赵黎平以看好一尊铜鼎,需购买用来向北京送礼为由,从他手里拿走了130万元人民币。

安徽异见人士沈良庆11月11日向记者表示,赵黎平被判死刑迎合了民意。

“赵黎平这个情况还比较特殊,因为他还涉及到内蒙古呼格冤假错案,所以从个人情感上来讲,我希望这种人判死刑。虽然冤案本身不一定是你制造的,但在事后处置过程中,特别是真凶被抓之后,你仍然顶着不解决这个问题,这起码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包庇,一个是徇私枉法。”

与赵黎平同日宣判的还有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朱明国,他被指利用职务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4亿元,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二年。

关注这两起案件的原媒体记者徐祥11日分析说,赵黎平不能被算入“打虎”成就中,因为他的死刑判决并不是因为受贿。他批评说,在反贪运动中落马的官员,即使涉及的金额再大,也不会被判死刑。

“他要算小老虎,是,他的级别够了,但是他是自我暴露,是杀人,不能把他算到反腐倡廉的成绩里面。朱明国今天(受贿)1.4亿,才判了死缓。共产党的腐败为什么屡禁不止,就是跟他们没有死刑有关系。他为什么不给他定死刑?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大贪官,就是一个腐败分子。有句话叫同病相怜,所以他要为自己的后路想一想。”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