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融时报》中文网报道,中国国务院于去年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根据纲要要求所建立的社会信用评分体系,将涵盖社会成员的个人、职业和财务记录,并根据社会成员的所谓亲社会和反社会等行为进行评分;评分将影响其抵押贷款等活动以及工作的适配性。
有过贷款、购房等财务或商务活动经验的美国人都应该有个人信用记录(credit record)。中国政府拟议建立的社会信用评分体系,与美国的个人信用记录体系有相似之处。
中国社科院的学者在谈到建立社会信用评分体系的必要性时说,“由于社会不再受名誉和邻里关系等规范的约束,社会正在缓慢而稳定地偏离道德诚信,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这一趋势的必然结果。”
美中科技文化交流协会会长谢家叶博士表示,社会信用评分体系的建立,有助于财经活动的顺利进行:
“对于个人的财政信誉和金融信誉的评估,对于其申请贷款等活动是有帮助的。对于(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财政纠纷是用帮助的。”
这位学者表示,中国社会的诚信问题比较多地表现在一些商家信誉度太低:
“商家的诚信度不高,很多东西都是造假,(包括)专利的剽窃和copy (复制)。诚信度低还是应该从社会方面找问题。”
谢博士表示,在中国,社会也好,家庭也好,学校也好,应该向西方学习,加强价值(value)教育:
“不能说样样东西都以钱衡量……. 在西方概念当中,所谓value(价值)的内涵比中国(所说的‘价值’)要高得多、多得多。”
谢家叶博士认为,中国传统伦理所宣扬的仁、义、礼、智、信,或忠、义、礼、智、信,都有益于增强社会成员的诚信:
"忠、义、礼、智、信 在中国古代文化当中,是做人的准则。”
中国非政府组织“民生观察”负责人刘飞跃表示,政府拟议建立社会信用评分体系是好事:
“这是(对不诚信的人和行为)保持监督和压力的体制。”
(记者: 杨家岱 责编: 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