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官方回应童养媳14岁产女:无法认定强奸

重庆巫山县政府近日对“童养媳14岁产女”事件回应称,当事人没有被拐卖和被强奸,引发舆论关注。中国最新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去年全年中国媒体公开曝光了433例性侵儿童的案例,同比增长近三成。有评论指,中国对性侵儿童的施害人惩罚不够。

一则“重庆巫山童养媳14岁产女”的消息近日在中国互联网引发关注。多家中国媒体称,现年29岁的马泮艳幼年时,精神分裂症的母亲杀死父亲后离家出走,马泮艳三姐妹后被大伯卖给别人当童养媳。2001年马泮艳12岁时被卖到同镇陈学生家。在被陈学生强奸后,马泮艳由二姑陪同去镇上报警,但警察将其归于家庭纠纷,没有再管。马泮艳在14岁和19岁,分别产下一女一子。马泮艳多次逃跑,但被陈学生抓回毒打。在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签署过任何文件的情况下,马泮艳于2008年“被结婚”,在民政部门的系统中,有了她和陈学生的婚姻登记记录。2016年5月底,马泮艳的遭遇被媒体曝光,去年6月,经过当地法院调解,马泮艳终于结束了与陈学生的婚姻。

2016年5月4日,马泮艳到双龙派出所报案,控告陈学生在自己未成年时强行发生性关系,强奸幼女;大伯马正松、姑父罗元道拐卖幼女;双龙派出所与办结婚证的工作人员渎职。

不过,今年2月24日,中共巫山县委宣传部在由其主管的网站巫山网上发布了《巫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就马泮艳相关情况答记者问》,称不能认定马泮艳被拐卖和被强奸。该《情况说明》称,马泮艳伯父马正松不涉嫌拐卖妇女儿童和遗弃罪,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陈学生涉嫌强奸罪,不能证实2001年马泮艳到双龙派出所报过警,不能证实双龙派出所民警不作为,违规办理结婚登记的工作人员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广东女权行动者肖美丽3月2日晚间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对此评论说,

“这个新闻其实特别典型的体现了政府的一个态度。这个事情发生之后,政府还有把她卖出去的大伯,所有的责任都推光了,好像就是这个女孩子比较倒霉。就变成了这样的一个事情,其实所有的网友都还是挺震惊的。”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项目3月2日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称,去年中国媒体公开曝光了433起14岁以下儿童被性侵案件,平均每天曝光1.21起,同比增长近三成。公开曝光的案件中,受害者为农村儿童的有329起,占比75.98%,农村地区曝光案件首次高于城镇。

报告指,中国近3年公开报道的儿童被性侵案件都大幅高于2013年,体现了儿童被性侵现状的形势严峻,也反映出社会和媒体对这一现状的关注度提升。去年中国公开报道的儿童被性侵案共有778名受害者,受害者中719人是女童, 59人是男童,7到14岁年龄段受害者居多 。报告认为,一方面说明该年龄段的孩子更容易成为犯罪嫌疑人侵害的目标,另一方面也显示出了中国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儿童安全教育较为缺失。

现在美国纽约执业的叶宁律师认为,中国对性侵儿童的施害人惩罚不够,

“在美国,性侵儿童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行。中国在保护儿童权益方面,特别是对教师性侵学生的惩罚力度方面,是远远不够的。”

报告显示,去年中国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作案近七成,易于接触儿童的从业者作案占比高。超过六成作案者为多次性侵,一人性侵多名儿童占14%。该调查报告称,70%的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过系统防性侵教育,41%以上的家长没对孩子讲过任何防性侵知识。

(记者:林坪;责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