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个城市近日围绕“三八妇女节”举办了女性专场招聘会。有评论认为,执法力度不够和企业违法成本低,使中国女性面临严重的就业歧视,女性专场招聘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月8号“国际妇女节”前夕,中国南昌、苏州、郑州、成都、昆明、长春等多个城市纷纷举办针对女性求职者的专场招聘会。
官方中新网星期四报道,这类专场招聘会是为了增加女性就业率,帮助她们解决就业难题。例如,沈阳的女性专场招聘会提供了上千个就业岗位,吸引了很多不同年龄段的当地女性,有求职者表示,平时参加招聘会都要面对男性的竞争,而女性专场招聘活动不仅能减少男性竞争对手,还会找到不少适合女性做的工作。
现在美国的项小吉律师对此评论说:“沈阳地区三八妇女节的招聘会,这类招聘会有表演性质,逢年过节来这么一下,好像对女性照顾、提供更多机会。我觉得对妇女就业的保护,是一个常年的问题,不应该是逢年过节才有这样的举动,而应该是作为一种立法的常规性的保护。”
报道说,在沈阳举办的女性专场招聘会上虽然少了男性求职者的竞争,但仍出现了一些制约着女性求职者的“隐性”条件。一些服装设计师、办公室文秘等岗位,除了对学历有所要求外,还特别粘贴了“已婚、已育女士优先”等标识。
对此,项小吉律师表示:“这种条文、这种招聘条件是一种公然的歧视。其实企业主要求已婚、已育,就是要求员工将来不会请婚假、不会请产假,这样对企业主来说有利。在美国的话,是严格限制这种招聘用词的,否则会引起诉讼。所以我觉得,中国政府应该在劳动保护方面采取一些措施,尽可能的保护就业者的平等机会, 至少不能让这种歧视赤裸裸的出现。”
目前在中国,“男性优先”的字眼频频出现在从企业到公务员的各类招聘广告上。很多招聘广告还对女性的年龄、相貌、身高、是否婚育做出了详细规定。
对此,北京的宋女士表示:“外貌、年龄的要求,当然无形中提高了女性就业的门槛,而且有些是无理的要求。但是有些单位不仅对女性有这样的要求,对男性也有这样的要求,这个可能跟我们现在的就业形势比较紧张有关系。10个人去求职,在10个人各方面都好的情况下,就选形象上好、有利于外出工作的。这些歧视当然对女性来说更严重。”
总部在美国纽约的《中国劳工观察》负责人李强指出,虽然中国的《劳动法》规定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不过,事实上,中国的就业市场仍普遍存在着性别歧视。
李强表示:“中国对女性的歧视是非常普遍的,而且缺少法律的手段去保护女性公平就业。比如在美国有公司歧视女性的话,可能它会面临法律的诉讼。但是中国在这个方面,有关赔偿的法律规定不明确,惩罚不严重,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不需要付出太大的违法成本。中国的法律规定禁止歧视,但招工过程中还是明显的有歧视,这说明中国的执法力度是不够的。”
李强指出,中国的妇联和工会都是官方的,并不积极帮助遭受就业歧视的女性维权。由于缺乏法律援助,维权成本高,很多遭受歧视的女性往往不愿花时间去打官司,而选择忍气吞声,寻找别的愿意雇用她们的企业。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