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网站星期三刊登国务院有关推进户籍改革的意见,要求严控五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在大、中、小城市实行不同的农村户籍人口的落户政策,建立居住证制度。到2020年,实现一亿农村人口的城镇化。但有评论认为,中国国务院的户籍改革意见,缺乏实际可操作性。
中国政府网7月30号刊登了中国国务院7月24号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目标,到2020年中国将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目标。
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人口不足50万的建制镇和小城市的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到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100万到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
中国国务院的户籍改革意见要求,在中等和大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中等城市和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城区人口300万到500万的大城市,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中等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改进特大城市的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特大城市要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认为,中国政府在户籍管理方面,还在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思路,中国国务院最新出台的户籍改革意见,缺乏实际可操作性。
“问题是,现在放开户籍的中、小城市,大多数并没有太多就业机会,户口含金量也低,没有就业机会,对于农民工来说,就没有任何吸引力。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才有就业机会,这些外来人口密集的地方,才应该放开户籍。”
中国国务院的户籍改革意见还提出,要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北京律师程海多年来一直关注中国的户籍制度问题。对中国国务院公布的户籍改革意见,程海律师评论说:
“法律规定自由迁移户口。它现在乱七八糟一堆条件,限制别人迁入户口。全国人大1958年通过的《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规定,户口要登记在经常居住地。就是人到哪儿,户口就到哪儿。户口本身是登记人口信息,它本来没有别的作用。国务院现在所谓的改革,实际上是对原来违法行为的略微纠偏,但整体上还是违法的。另外,居住证也增加了公民负担。本来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有身份证,全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可以在中国任何地方自由居住。如果居住证和身份证权利一样,不限制权利,办两个干什么?肯定是不一样,它才让你办两个,所以居住证也是违法的。”
中国国务院的户籍改革意见还提出,要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记者:林坪; 责编:嘉华)